201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發佈,上海、浙江率先啓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2017年,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啓動第二批改革試點;近日,河北、遼寧、湖北、湖南、江蘇、福建、廣東、重慶8省市公佈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我國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從試點階段邁入了逐步推廣階段。我國高考綜合改革的穩妥推進需進一步做好如下工作。

中國教育學會會長,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教授鍾秉林

第一,不忘初心,堅持改革方向不動搖。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設計初衷是“有利於推進素質教育、有利於促進教育公平、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從浙滬試點實踐來看,改革平穩落地、成效明顯。一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3+3”考試科目設置增加了學生選擇機會,考試內容改革強化了對學生能力的考察,綜合素質評價引導了學生全面發展。二是促進高中學校特色發展。高中學校深化課程改革,開設特色課程,多樣化發展;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探索選課走班、進行教學評價,促進了高中教育現代化進程。三是促進高校科學選才。逐步取消錄取批次,實施平行志願投檔,探索綜合評價和多元錄取方式;倒逼高校加強質量建設,調整專業結構。8省市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依然凸顯了引導學生全面發展、促進高校科學選才的改革初衷與價值取向。

第二,因地制宜,改善高考科學性與公平性。8個省份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主要在四個方面進行了政策微調。一是“3+1+2”考試科目設置。除語文、數學和外語3科統考外,設定物理或歷史爲首選科目,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選擇2科作爲選考科目,強調物理和歷史學科的基礎性地位;與試點省份相比,這種選科設置方案將選考科目組合調減爲12種,降低了中西部省份高中學校選課走班教學的難度。二是改進選考科目賦分辦法。物理、歷史科目採用原始分計分,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另外4門選考科目實施等級賦分,並確定爲“一分一檔”,增加考試區分度,以適應生源大省的投檔錄取。三是調整選考科目考試安排。8個省份均將高中選考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同期舉行,並且將考試次數確定爲1次,有利於保證高中教學秩序,減輕教學工作負擔。四是調整外語科目考試安排。河北等6省市擬只在6月份組織1次外語聽力和筆試考試;江蘇省和廣東省擬在6月份組織1次外語筆試,而將外語聽說考試放在平時並實行機考。這種安排有助於緩解命題和組織管理方面的壓力,符合各地基礎教育發展的實際。總之,8省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充分考慮了區域差異性,有利於優化高考改革的科學性與公平性。

第三,多元探索,高度關注改革的風險點。高考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在某些關鍵環節上“容錯率”較低,甚至不允許“試錯”。因此,在改革過程中要尊重教育規律,堅持循序漸進,對改革的複雜性及其可能帶來的風險有充分的認知。隨着啓動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增加,高考改革的複雜性也在增加,全國範圍內存在文綜和理綜傳統考試科目、浙滬等地“3+3”考試科目、8省市“3+1+2”考試科目等,這無疑將會增加考試機構和高校招生工作的難度。總之,對高考綜合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加強跟蹤研究,廣泛聽取各利益相關羣體的意見,尤其要重視高中校長和教師羣體的參與,提高決策科學性,保證改革平穩進行。

第四,協同推進,完善改革保障機制。我國教育資源分佈不均衡,實施新方案的8個省份與浙滬教育發達地區、中西部地區省份和東部地區省份的教育基礎條件均存在差距,要重視研究出臺相關配套措施,協同推進高考綜合改革。一是加強省級統籌力度。政府各部門要健全協調推進機制,增加對高中教育的投入,重點解決高中大班額問題和師資結構性短缺問題,多方探索增加高中教師編制。二是促進教考聯動。結合各個省份的實際情況,逐步實現新高考、新課標、新教材的統一,爲深化高中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提供條件。三是推進中高銜接。高等學校與高中學校之間要加強招生與培養的聯動,共同探索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有效應用,協同開展高中學生的生涯規劃教育。總之,要形成政府與學校、考試招生與人才培養、高中教育與高等教育之間協同聯動、整體推進的良好局面。

文章來源:中國教育學刊

本文系微信公號“中關村互聯網教育創新中心(ID:zgc-mtb)”轉載編輯文章,編輯後增加的圖片均來自互聯網。本公號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對其內容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證。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屬原作者。如分享內容侵犯您的版權,請及時聯繫我們,我們會快速審覈處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