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因为计划生育的问题,断奶之后一直在乡下老家,所以我跟着爷爷奶奶的时间比较多。

  用生硬一点的方式介绍,老家是比郊区更郊区的地方。只记得从城里的家出发要辗转换两次车来到一个叫“皂角树”的路口:破旧木椽搭成的简易小卖部,破旧的豁口满满的木头板凳和一包五毛钱的辣条,那是我最早对公交站点的认知。然而这还不算,吃包辣条的休整时间后,还有四十分钟的步行路程,当然中途能遇见一个同路的摩托车搭个便车,那真是最幸福不过的事了。

  老家的房子不是现在农村标配的二层套楼,而是自己修建的青瓦土平房。在一个隐世般的平川上,和二十几户人家一起,组成了一个村落。

  院落的门口,正对的是一片果园。二层台的筑地,果园稍低些。有一间几平米的小房子立在旁边,房子里堆满了一年收成后残余的麦秆,生火烧炕都用它。再旁边是一棵高大的榆钱树,需要三个那个年龄的我才能合抱。

  每一年的春天,榆钱树都会长出无数的新芽,在三月中旬空气还不太温热的时间,散发出一阵很多人都闻不到的香味。起风的时候,那些长得像铜钱一样的芽便掉落了一地,仿佛是过了一阵黄绿色的雨。那些芽简直太好看了,即使掉在地上,仍有抓一把吃吃的冲动。然而,我们这群不大的孩子也就是这么做的,丝毫不会介意沾染在榆钱芽上的尘土。

  毕竟,土,对我们来说是亲切的。

  乡下周边的地理环境是符合西北印象的沟壑纵横。庞大到夸张的脊壑像是经过雕琢一样,绕过村落粉饰着自然,让我越发觉得我住在一片风水宝地。

  独特的环境免不了独特的娱乐方式。小小的我带着小小的伙伴们,在土豆快要成熟的季节,组团钻到地里,象征性地放个风,跪到地里刨出一些发青的小土豆,再捡些柴柴棍棍,便一哄跳到那山沟沟,四十五度倾角的红土山坡上。山坡上有很多雨水侵蚀形成的天然峡洞。说也奇怪,洞口不大不小刚刚能允许那时候的我们钻进去。

  拿出从家里偷来的火柴,划拉半天点着柴火,呛人的生烟顺着山际之间的缝隙窜上去,像极了家里灶台上,打在墙壁里的烟囱。等火势稍大些,再把土豆扔到火里,呲啦啦的声音就飘出来了。土豆在炙烤下不断地蒸发着豆点大的水滴,慢慢的土豆表层就覆上了一层焦黑色,这时要进行最后一步了,随手抄起一根棍在火堆旁边扒拉扒拉,攒够了松动的土再一棍子撸到火堆上,盖灭了火,埋掉了土豆,让它在最后的温度里渗熟。

  接着上面要说的一个词是,与此同时。

  与此同时,之前分工出去的一队小伙伴差不多就回来了,拿着宝贝似的小药瓶子,满载而归——抓着满满一瓶蚂蚱。一群小屁孩聚在一起,捡出焦黄发烫的土豆,席地围坐,每人抓出一只蚂蚱来,撕下那丰满的大腿,划着火柴斑烤一番,就着蚂蚱腿吃土豆。毫不杜撰地说,那真是全世界最好的配菜了。

  说到玩伴,我可得揪揪衣领做个神采飞扬样。

  家中父辈们工作的关系,老家是村中老早栓上有线电视的一户。那时候只能接收到七个频道,这会儿也道不明是哪几个了。

  偏偏记得有个现在都还风靡全国的湖南台,早上八点开始的热播剧场放映着金庸大伯伯的各种武侠电视剧,全村同龄甚至更大些的孩子都会涌到我家来看电视。这就是我得意的原因了:那时的我,像剧中的武林盟主一般,独坐电视正前方,周围全是听我指挥的江湖中人,手中的遥控器便是我的剑。临近中午,影视剧作罢,这时候我们这些小孩子就该退场了。

  午间新闻开场,邻居家的大伯三叔什么的便端着饭碗来和爷爷一同看新闻。说是看新闻,爷爷和这些长辈们看新闻的方式很特别:大家围坐在水泥大院里,电视的声音放到最大,只听不看,过后再捏着某件国际大事侃侃而谈。大多时间,爷爷还是做主导的,可能因为和爷爷在政府工作过有关,大伙都很乐意听爷爷说说。

  看着爷爷在众人中讲话的样子,倒是和我在小伙伴中的地位挺像,那时候的我这么想。

  印象很深的,邻居家有位腿脚不便的二大爷,拄着一副黑色的圆头拐杖,走路的时候一只脚抬不起来,因为摩擦会发出“唰唰”的声音。每天听着那预示着结束的“唰唰”声,小孩子们便有些意犹未尽地站起身,慢慢退出房子。

  二大爷略显吃力的走上北房门前的三级台阶,就将拐杖立在门口进来,这时总有淘气的孩子会悄悄拿起二大爷的拐杖学着他走路,在厨房做饭的奶奶会喊骂着做出追打样,然后大家就在哄笑中跑散了。

  第二波人散尽后,下午便是大家最闲散的时候了,盛夏的那段日子,村里的人是不会上田的。

  老家出门右拐十步的位置上是村里的总电线杆。午休完毕后,不用约定,村里的各色人都会拿着自家的草垫子悠悠走来,随便在电线杆下找个地方一扔一坐。大叔大伯会折些树枝捡些石头在地上画个棋盘,下着一种我不知道怎么用普通话表达的棋;大妈大婶们臂膀里夹着麦秆吃着瓜子儿,一边说笑一边编草编;而我们这些孩子的乐趣就有些不可理解,拿着用泥巴做成的巴掌大的“小泥炉”,在预先留好的小洞里塞上些二大爷家牛圈里捡来的牛粪,点着之后排个队围着人群跑转。牛粪因为潮湿不会出明火,只是冒出些与本身体积不符的浓烟,臭得没法形容。接着听到的就是大叔大伯大妈大婶各种不夹杂恶意的骂声,而他们越是骂得起劲,我们跑得越是开心。

  一下午的时光里,那个村子里回荡的是我们的欢笑声,别是一般风味。

  我估计我接下来要抖搂的是很多人都经历过的:对什么都充满好奇且多动控制不了自己的小孩一般都不能单独留在家里——爷爷奶奶下地干活的时候会抓我同去。可还是顽皮捣蛋不能自已。终于在某种傻到天的行为下,手啊脚啊的某个地方会有一点点创伤,接着就是枪抵在脑袋上也扼不住的哭声。这时候奶奶总会扔下手里的农具,拍拍手上的土,骂咧咧地走来,抓着所谓受伤的地方看一会,然后不知从身后哪个地方抹来一撮土,轻轻撒上,嘴里念着:“土地爷土地爷土地爷……”不知道是真的土地爷显灵还是被这种神圣的仪式所震撼,这般宏大的诊治后,我是真的不疼了,不哭了,也不闹了,进而乖乖坐在田埂上,冒着鼻涕泡,晒一天太阳。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是除了《咏鹅》之外爷爷教会我的另一首启蒙诗。中心思想当然是教导我要知道节约粮食。不过,那个时候我能明白的,应该只有前两句了。

  或许真如“水土养人”的说法那样贴切,小时候的我活脱脱一副土堆里刨出来的泥娃样,整天没有思想没有忧虑地摇荡在那片山沟的每个角落,从头到脚都是艳阳加工下夯实的铜黑色。印象中,身边的人也几乎都是那般颜色。

  村里的人上田,都会脱了鞋子直接扎进地里,仿佛脚下的土地就是他们内心最赤忱的地方。六月天,七分地,爷爷同村里其他大爷大伯一样,尽情赤脚挥洒在土地上,热了便直接拔去上衣,露出坚实的臂膀,在艳阳下舞动着。久而久之,那臂膀被阳光锤炼的愈加可靠,足以挑担一家人的希望。而我们这群不大的孩子也会装模作样的,脱了鞋子褪去上衣,在太阳炙烤的发烫大地上奔跑,那是夸父逐日传下来的血与汗,承着希望承着光。

  一个人长大的时间不可能长达一辈子,一个人欢乐的风景也不可能保留一辈子。

  后来,我长大了一些,爷爷说:你不能在赤脚光膀地跑了。奶奶说:你要去城里上学了,想吃榆钱就回来吧。

  再后来,我去城里读书了。可能城市里的水泥地太硬,长不出高大的榆钱树,我是再也没有吃过榆钱了;也开始嫌弃家里用土豆做的菜,会因为一些小小的虫子吓得汗毛树立,反正我的确没有再尝到过蚂蚱腿和土豆那种开心的味道了;城市里的朋友慢慢多了,更懂得讲究卫生勤洗手了,不过我不再是以前那个众人追随混荡江湖的武林盟主了;我也知道了,那个神奇的可以治伤的土叫绵绵土;我更知道了,我为什么到现在都那么黑乎乎的。

  写到这的时候,眼泪裹满了眼眶,以前不曾看重过的回忆像激起的千层浪,砰打在胸膛,那些在成熟外表下小心隐藏的情感也蜂拥而来。

  如果我再长大些,我可能不会再去那个地方了。可,我一直都深切地爱着它。

  (返乡导师严英秀,作家,评论家,兰州文理学院教授)

  我是魏永波,出生于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现就读于兰州文理学院17级汉语言文学二班。

  喜欢的一个青年作家写过:我不喜欢城市的天空,因为那里看不到星星。一个晃神,开始深深地自责起来,在城市生活许久的我,竟然,都快忘掉了那片烙印在我生命中的土地,那个我曾扎根过的地方。平时打着自己年轻的借口,写的看的都是青春文学,若不是《返乡画像》的书写计划,我甚至都不曾再好好赞颂它。现在,我只想好好为您诉说我爱的那个地方。

  文 | 魏永波 出品|头号地标人文指导 | 叶开(中国顶级文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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