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长堡境内后溪河河长陈毓瑞同志根据德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的预通知》的要求,带领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全体人员,会同长堡镇副镇长、镇级河长李汉卿、黄天财同志及后溪河全部村级河长,前往德江县长堡镇后溪河开展巡河行动。后溪河为乌江上游一级支流,发源于长堡镇高家村,河流在高家村向东北方向流,在马家溪流经沿河县地界最后汇入乌江,后溪河流域面积39.95平方千米,河道长19千米。

此次巡河行动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乌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河内存在白色垃圾,且熊坝村刘家寨在建大桥两岸被挖掘松散,存在隐患。

巡河结束后,全部巡河人员在杨河村村委会召开座谈会。会上,陈毓瑞同志传达了德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的预通知》的文件精神,县检察院专职委员李先赋传达了德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德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会中,长堡镇副镇长、镇级河长李汉卿同志对下一步河湖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明确职责,发挥合力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二是加强巡查紧盯问题,有效促进河湖水库管护;三是强化措施,解决问题,有效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会后,陈毓瑞同志要求村镇两级河长,一是充分认识建立河长制及开展巡河行动的重大意义;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的具体要求,要定期巡河,对此次巡河发现的问题,要抓紧整改;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护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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