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标榜“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位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同仁堂,这次因“过期蜂蜜事件”损失惨重,不仅是受到了高额罚款,重要的是,其诚信为本的百年老字号口碑瞬间被蒙上阴影。

2月12日,同仁堂(600085.SH)接连发布多个公告,对下属子公司“过期蜂蜜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公布。

公告表示,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盐城市监管部门对此处以1408.83万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 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1.17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

值得注意的是,同仁堂蜂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吊销,并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还被判以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018年12月15日,有媒体曝光北京同仁堂蜂蜜的生产商将大量过期、临期的蜂蜜回收。对此,企业宣称是“退给蜂农养蜜蜂”,但是,回收后的蜂蜜被倒入大桶,送入原料库。此外,同仁堂蜂蜜还存在更改生产日期的问题。

据悉,事件一经曝光,公司和有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公司对涉事瓶装蜂蜜产品进行了下架封存处理,北京与盐城两地监管部门也立即对同仁堂蜂业和盐城金蜂展开调查工作。随后,各大电商平台紧急下架同仁堂涉事蜂蜜产品。

据同仁堂披露的数据,截至2018年3季度,同仁堂蜂业营业收入为1.97亿元,净利润为-87.3 万元,其营业收入占本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104.77亿元的1.88%。

同仁堂表示,充分考虑到未来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上述处罚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预计将减少本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778.65万元。

在本次事件的处理结果中,蓝鲸产经记者还注意到,同仁堂多名高管因此受牵连。

同仁堂公告称,鉴于同仁堂“蜂蜜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害,总经理刘向光、副总经理张建勋、副总经理宋卫清严重失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刘向光、张建勋予以免职;免去宋卫清副总经理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在总经理选聘之前,由公司党委书记、总审计师侯德英代为履行职务。

而涉事企业的多名高管亦未能幸免。据介绍,同仁堂蜂业董事长张建勋、总经理张阔海、副总经理王志永、韩会秀、胡艳红、盐城金蜂厂区负责人王志军被予以免职,副总经理宁尚勇被进行诫勉谈话。

同仁堂进一步表示,除上述瓶装蜂蜜以外,本公司此前还有食品酒系列采用委托加工模式,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已停止所有委托加工生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顿。鉴于同仁堂蜂业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后续可能带给公司的不确定性风险,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提议受让上市公司同仁堂所持同仁堂蜂业的全部股权,以保护上市公司免受进一步损害。

针对蜂蜜事件,同仁堂称,上述事件处理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构成影响,目前公司其他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二级市场表现上,同仁堂股票今日高开高走,最高涨幅达到3.39%,截至发稿前,股价报收28.12元/股。(蓝鲸产经 吴锐[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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