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个人自主创业 最高可申请15万元担保贷款

日前,沈阳市对外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将分类确定标准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扶持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力度,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最高可贷款15万元。

方案1困难企业不裁员 返还上年度一半失业保险费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照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方案2见习期基本生活费 不低于最低工资60%

从今年起实施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调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调整为3—12个月。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50元/人/月。

方案3失业求职期遇困难 有机会领最高6个月生活补助

全力保障失业人员权益。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求职期间,遇到临时生活困难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方案4大学生高新技术领域创业 最高贷款20万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5万元。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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