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年初七開始撕對聯,呼市城管再次登上熱搜……

2019年春節,

呼市城管因爲規範貼春聯和部分城管隊員大年初七撕對聯成爲網絡熱搜。

有網友稱,“年還沒過完呢,城管已經開始工作了,

撕春聯的時候到了。你就不能等過了元宵節再撕也不遲啊!”

發文時間顯示爲2月11日(正月初七)

疑似有城管執法人員開始沿街撕春聯,在市民中引起爭議。

該網友拍攝的幾名城管執法人員撕掉沿街商鋪春聯的圖片。圖片中,執法人員將商鋪門口兩側的春聯撕掉,旁邊停着一輛城管執法車,後車鬥裏已裝滿了一箱撕掉的春聯。

2019年春節前,有網友反映城管部門發佈通知:主幹道兩側禁止張貼春聯。部分市民不解,認爲“不貼春聯沒有年味”,商家表示自己想貼但不敢貼。呼和浩特城管對此作出回應,稱爲避免往年出現的節後春聯破損影響市容市貌問題。

另據報道稱, 面對公衆的不滿和質疑,呼和浩特市城管局又發佈了一則關於網友反映主幹道禁止貼春聯的情況說明: “此次並非禁止市民張貼春聯,而是要求主幹道兩側企事業單位和商鋪不要將春聯張貼在如牆面、立柱上等已完成街景整治改造的建築物外立面,可以將春聯貼在本單位或商鋪自身的門窗內外等其他易清理位置,如玻璃門內外、捲簾門上、窗戶內,並做到整潔規範,避免使用不易清理的粘合劑,便於節後清理的同時,也不損害市容市貌。”

  律師:或屬侵權行爲

內蒙古文盛律師事務所苗榮勝律師認爲,從法律上看,只要建築物使用者的權利確定在權利範圍之內,建築物的使用者有對外牆的使用權,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執法部門“不能即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行政執法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貼對聯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條件下做出了限制或者禁止性的規定,又進行了撕毀,這種行爲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爲。

來源:內蒙古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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