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針孔攝像頭亂象叢生,消費者隱私該如何保護?

新華社北京6月22日電(記者陳露緣 劉高陽)試衣間、酒店、民宿、出租房……近日,針孔攝像頭偷拍事件頻頻發生,涉及場所和範圍也越來越廣。

20日,深圳市警方對某品牌服裝試衣間內發現針孔攝像頭的情況進行了通報,犯罪嫌疑人鄧某某爲尋求刺激,將網上購買的針孔攝像頭安裝在試衣間內實施偷拍,鄧某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無獨有偶,近日,入住河南鄭州某酒店情侶在電視機下方的插座內發現針孔攝像頭事件,在網上引起關注。事發當晚,民警隨機對鄰近的4個房間進行了抽檢,發現其中一個房間的插座中也被安裝了攝像頭。酒店否認攝像頭是自己安裝的。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涉事酒店已停業整頓。

圍繞近日頻發的針孔攝像頭偷拍事件,有網民不禁擔憂:“以後住酒店還要帶帳篷?”獲得不少網民點贊,這也反映出網民們對隱私安全的憂慮與無奈。當遇到類似情形時,公民應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有律師建議,首先應當立即通過視頻、拍照、錄音等方式保留證據,然後報警,由警方協助收集證物,進行初步處理。此後還可以協商賠償或繼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追究偷拍者和酒店的責任。

福建拓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罕溦認爲,在此類針孔攝像頭偷拍案件中,偷拍者的責任認定需根據其對偷拍信息的使用方式和目的進行區分。首先,偷拍者侵犯隱私權,應承擔賠償責任,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其次,偷拍者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可對其進行拘留和罰款。如果偷拍者利用偷拍視頻對被害人進行恐嚇、威脅、索要財物,則涉嫌敲詐勒索罪。

鄭州市公安局豐產路分局民警李建龍告訴記者,用攝像頭偷拍他人隱私並將所拍攝畫面用於牟利,則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酒店等經營場所在此類事件中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張罕溦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消費者入住酒店,是與酒店之間建立了合同關係,酒店應爲消費者提供安全的住宿服務,如果酒店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偷拍事件發生,需承擔違約責任,還應對損失承擔補充責任。經營場所具有安全保障義務,其中也包括對消費者人身安全進行保障的義務。如果經營場所未盡到保障義務,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有網友認爲“針孔攝像頭偷拍事件頻發,與網售針孔攝像頭亂象不無關係。”據相關專家和民警介紹,針孔攝像頭屬於竊視專用器材,生產和銷售均有嚴格限制,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特許而擅自生產、銷售屬於非法行爲。

但在某網購平臺上,記者搜索“針孔”“微型攝像頭”會出現不少商品,價格從90元到1000元不等,“一元硬幣大小”“不發紅、不發光、不閃燈”“25小時工作滅燈”等廣告語格外醒目。記者點開幾家店鋪,發現商品的月銷量在100餘單到1萬餘單不等。隨後記者嘗試進行網購操作,整個過程無須登記任何個人信息,並且購買數量沒有限制,可批量下單。

20日晚,記者再次在該網購平臺以“微型攝像頭”“針孔攝像頭”等關鍵詞搜索,結果顯示“沒有找到相關寶貝”,可以看出網絡平臺已通過技術手段過濾了關鍵詞,但銷售該類商品的店鋪還在,依然可以下單購買。

法律專家建議,網絡平臺要加強對商家出售商品的審覈,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清理,並向警方提供相關線索。相關部門也應嚴格落實國家關於竊視聽器材生產、銷售的法律法規,依法嚴懲違法違規者,從源頭上治理網售針孔攝像頭亂象,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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