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縣一男子將車輛違停,交警用車載擴音喊話讓其挪車,但該男子未聽勸導,民警對其進行了處罰。事後,該男子因對處罰不滿,在網上辱罵民警,結果被處拘留4天。

水城一男子違停不聽勸導被罰後,網上辱警又被拘

2月10日是春節最後一天假期,水城縣轄區314省道(水黃公路)迎來 “ 返程高峯 ”,而當天又恰逢地處該公路沿線的猴場鎮舉辦農民運動會和農曆新年趕集,一時間該路段人、車流激增,交通通行壓力巨大。爲此,當天12時許,水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對該路段進行交通疏導。當民警巡邏至水城縣猴場鎮街上與314省道交匯路口處時,發現一輛白色小型客車將車輛尾門開啓,違停在路口彎道上,一名男子坐在駕駛位上玩着手機。

水城一男子違停不聽勸導被罰後,網上辱警又被拘

由於時值交通流量高峯時段,違停車輛已在路口處形成堵點,且又是停放在彎道中,極易引發追尾、刮擦事故,民警見狀立即用車載擴音喊話,勸導該車駕駛員迅速將車輛駛離該路口,尋找安全地點停放。不過 ,繼續對上述路段進行交通疏導的民警約20分鐘返回會,發現該車仍然違法停放在彎道中,此時車上的男子已下車蹲在車旁玩手機。於是民警上前出示證件,勸導其趕緊將車開到安全地點停放,不料男子面對交警的再三勸導竟充耳不聞。見勸導無果後,民警依法對該車出具交通違法告知單。在民警出具告知單的過程中,男子用手機拍下了民警執法的部分過程。

當晚20時許,水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羣衆舉報,被處罰的該車司機黃某通過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圖文的形式,惡意侮辱水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的民警。接到舉報後,民警將相關情況反饋至水城縣公安局。隨後,警方網安部門鎖定了信息發佈者的身份,並依法傳喚其接受調查。

經查,該小型客車駕駛員黃某當天駕車到猴場鎮遊玩,在等人過程中將車違法停放在禁停路段,當交警巡邏發現後,黃某認爲自己就在車旁,交警“不敢開單 ”,便不理睬交警的勸導。當交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後,黃某心生不滿,於當日19時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信息以泄私憤。

根據規定,警方對黃某作出了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編校:許峯

統籌:王琳

簽發: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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