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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房间里?”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早上,刘小姐一早醒过来,被床下的陌生男子吓到了。

但当她弯腰去捡掉在地板上的衣服时,突然发现床下竟躺着一个陌生男子!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房间里?你是怎么进来的?”

尽管她再三追问,对方却怎么也不告诉她是怎么进到刘小姐房间里的。

但这一切都使刘小姐更加害怕了。

如果不是自己弯腰捡东西的时候碰巧发现了,对方会在自己房间里做什么……

不敢再想下去的刘小姐赶紧报警。

刘小姐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将男子抓获,男子姓叶。

据叶某某交代,今年3月份的时候,他在足浴店对为自己服务的技师刘小姐心生爱慕,并加了刘小姐的微信。

过了几天,叶某某到足浴店门口等,在刘小姐下班后,一路尾随到刘小姐的住处。

在确定刘小姐的住址后,他租住到了刘小姐的隔壁。

4月份的一天晚上,时刻关注刘小姐动向的叶某某发现,刘小姐的钥匙插在门上忘记拔下来了。

叶某某于是将钥匙拿到外面配了一把后,又把钥匙插到了房门上。

之后因交不起房租,叶某某搬出了刘小姐隔壁的租房。

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1点多,叶某某来到刘小姐的租房,用配的钥匙打开房门进去。

之后他就趴到刘小姐床下面等刘小姐回来,在等待的过程中,叶某某睡着了。

网络图

次日凌晨2点多,刘小姐回到家中,并未发现异样。洗漱完毕的刘小姐躺在床上很快入睡。

直到第二天早上,躲在床下面的叶某某被弯腰捡衣服的刘小姐发现。

在民警的讯问下,叶某某承认了自己为靠近刘小姐而跟踪她并偷配钥匙、擅自进入刘小姐房间的犯罪事实。

“你以后还会去骚扰她吗?”

“检察官,我不会再去骚扰她了,我真的很后悔。”

近日,临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批准逮捕。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本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未经刘小姐允许,利用偷配的钥匙,擅自进入刘小姐租房内,其行为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网络图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爱”非法侵入住宅,这决不是爱,而是伤害!

检察官提醒各位独居女性,出门前一定要确认锁好门窗,不要将钥匙遗忘在门锁上。多一分警惕,就多一份安全。

一旦发现被人尾随或者有人擅自闯入自己房间,务必马上报警。

好 可 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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