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发布,其中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一周双休”自此发端。新规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从1995年“一周双休”规定的提出起至今,已经历二十多年风雨历程,理应逐步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除了政府机关外想找一份双休的工作太难了。即便有些公司在招聘启事中标明“双休”,其实也不一定是真双休,很多单位以各种理由要求或者迫使员工自愿加班,与休息时间减少相对应的是,加班补助、津贴的落实却很难保证。

那没有双休符合劳动法规定吗?《劳动法》里有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日。”

而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规定是这么规定的,但据相关调查显示,80%公司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

我们不禁要问,落实一周双休真的那么难吗?

以前劳动力生产水平低下,不得以用时间换价值,但随着劳动效率的提高特别是现代化办公手段和智能机器设备的广泛使用,应该更多的将人这个劳动力从繁重的生产活动解脱数来。但为什么加班成了每个在职人员的常态,甚至是各个企业互相攀比资本呢。

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一方面是企业单位的观念落后,总想让自己的员工干更多的工作,在单位工作更长时间。其实这样降低了员工对公司的感情,甚至消极怠工降低劳动效率。另一方面是我们的工作方式有待改进。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勤劳的,但我们创造的社会总价值确不如发达国家多,是因为我们做了很多无用功,总听职场朋友抱怨上级部门要各种报表,统计各种数据,干了很多无用功。虽然一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0个小时,但实际真正高效率的工作时间确很短。

所以,要落实一周双休其实并不难,只要公司有这个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质量有限制要求,在保证公司全天候运转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调休、轮休等方式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利。

你的工作能双休吗?反正我的不能。

(以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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