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留抵的進項稅額一般不予退稅,而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的徵稅對象是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用當期銷項稅額抵減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爲當期應納稅額。

那麼,對於年末進項有留抵稅額的情形,則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如果本月沒有發生銷售貨物,就不用計提相關的稅費。

購入貨物時,根據發票入賬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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