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 子 之 交

张 新 秋

从《粉黛冤家》到《风流才子》三部大戏见证了两位导演的兄弟情!

作者(右二)与罗云(左二)《武后与婉儿》演员及剧团队长

有些资料称我是“著名剧作家”(还有的称我为“一级编剧”,不是的,连“三级”都不是),太抬举我了。我虽是个终生戏迷,却没受过任何写戏的正规训练,前半生基本上是奉命写作,后半生又搅进了为职称、获奖而写作的功利漩涡。数十年貌似在艺海奔波,其实与“艺术”隔膜得甚远。一个连戏剧艺术的真蒂都没厘清的人,也配称“著名剧作家”?这类廉价的桂冠,如果用来对镜自赏也许尚可暈眩一时,但若见于书文,只能给后人徒留笑柄,包括自已辛辛苦苦所制造的那一大堆“废品”。可是我的命好,碰上了许多提携我的良师益友,“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我收获了友情,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位便是罗云导演。

我虽然一生庸碌得很惨,但也有幸立过两三出尚能为自已勉为“拾脸”的剧目,如《粉黛冤家》(《武后与婉儿》)、《风流才子》等。而这两三出戏都与罗云导演有着密切的关联,《粉黛冤家》直接得力于罗导的大力举荐和培育,而《风流才子》则得益于《粉》剧连锁效应的余荫。

我在唐代著名女诗人上官婉儿的故乡生活了多年,从一些志书资料和民间传说中受到启发,创作了大型戏曲文本《上官婉儿》。初稿完成后,适逢《河南戏剧》的邹春岩、李慧两位编辑到三门峡组稿,我便征求他们对初稿的意见。他们看后很感兴趣,說了一些鼓励的话,觉得此剧摆脫了“宫廷戏”的某些套路,题旨颇具现实意义,戏剧性较强,并建议把以上官婉儿为主的戏路改为以武则天为主。我遵照他们的意见,对剧本做了大幅度修改,武后的分量加强了,但仍冲淡不去我对上官婉儿的偏爱,我将戏名更改为《粉黛冤家》,以示两位女主人公双璧生辉之意。改本完成后,一个市级剧团的领导闻讯索去,但却三个月不置可否,经我催促后方回答我了一句话:这个本子不行!连一条修改意见也没提,看来是块不可雕琢的朽木了。这盆冷水几乎泼熄了我原有的热情,须知,在那时,凡没经过上演的文本是很难发表的。于是我抄了一份寄给李慧,算是有个交待,便把原稿压在了柜箧里,再无兴趣翻看。这其间平顶山曲剧团曾排演了此剧,但没造成多大反响。

多天后,忽接省豫剧一团一封来信,信中对《粉》剧多有赞语,并约请我到郑州一晤,信后的落款是:罗云。

从《粉黛冤家》到《风流才子》三部大戏见证了两位导演的兄弟情!

《粉黛冤家》虎美玲饰演武则天

由此为发端《粉黛冤家》开始咸鱼翻身,罗导将此本推荐给郑州市豫剧团,几经周折后,终由他亲自担纲执导,虎美玲主演,搬上了省会的舞台,后又晋京参与了夺取“梅花奖”的演出。这样的结果已大大超出了我原先的预期。

从《粉黛冤家》到《风流才子》三部大戏见证了两位导演的兄弟情!

《粉黛冤家》剧照

更令人意外的是,由筹排《粉黛冤家》时发生的一段小挿曲,又催生出了另一部剧作-----《风流才子》。

刚开始研究《粉黛冤家》的角色时,预定由王希玲饰演武则天,虎美玲饰演上官婉儿。由于剧中的上官婉儿当时只有十七岁,因而虎美玲顾虑自已外在形象的年龄感上与剧中人产生距离。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在争当主演,便特别向她解释:此剧原来就是写上官婉儿的,现在的本子婉儿的戏份一点也不比武后轻。但不管怎么劝说虎美玲就是不松口。于是上戏的事就泡汤了。此后不久,郑豫一分为二,虎美玲调二团领銜,排戏的事又有了转机。虎美玲从新疆来电说二团决定排演《粉黛冤家》,她自饰武则天,邀我去烏鲁木齐和团里签约。

虽然《粉黛冤家》在京演出的口碑不错,如愿摘了“梅花”,不久又接杨兰春老师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告知我《剧本》月刊已决定发表此剧。至此,可谓阿弥陀佛,功德圆满矣!但我对自已的文本并不满意,觉得戏写得太正,剧情尚欠流畅,节奏也有些拖沓,每看一次录像,心里总有些疙疙瘩瘩。与此同时,也听到几位朋友毫不客气的批评意见(如荆桦、姚金成等),那些意见都非常正确,愈感自己的文本还有较大的再加工的空间(不料我的自律之言竟被人误解为“拆台”之音,并立即还以颜色),但木已成舟,只好让这份遗憾留在心头。

万没想到事隔14年后,又是罗导为我创造了一个消弭遗憾的机会。2002年初,经罗导搭线,商定由台湾的王海玲与萧扬玲主演此剧。我与罗导和耿玉卿做了多次研讨,认真地对原作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易名为《武后与婉儿》。应该说修改后的剧本与1988年上演的本子相比,在情节、语言、观赏性上都有所提升,用罗云的原话说:“比原来的本子强多了” !当然仍有不足,不过我仅有的这点本事也算是用尽了。这已是后话。

从《粉黛冤家》到《风流才子》三部大戏见证了两位导演的兄弟情!

《武后与婉儿》王海玲饰武则天

从《粉黛冤家》到《风流才子》三部大戏见证了两位导演的兄弟情!

《武后与婉儿》剧终合影

《粉》剧晋京归来不久,王希玲、殷双贵伉俪找到我,对未能合作成《粉黛冤家》很感惋惜,心有不甘,意欲约我为希玲写个小生戏,并指名要写唐伯虎的故事,这便是《风流才子》的由来。我曾多次表示:《风流才子》的文本若还有些优长,应该首先“感谢冯梦龙”,本人从不敢以“原创”自诩。同时,也归功于希玲女士的准确判断与坚持。它的二度创作则更得力于杨兰春、张建军、王基笑、耿玉卿等诸多师友的指导与合作。

综上所述,可以说,没有罗云导演就没有《粉黛冤家》的诸多荣耀,也就引不出《风流才子》,更不会有之后的《武后与婉儿》。那样,我的创作履历就更加惨不忍睹了!所以,于情于理,罗云导演都可谓是我命中的“贵人”。

多年以来,罗云导演一直活跃在省内外的戏曲舞台上,不仅排了许多具有高水准的好戏,还组织了多台各种风格的大型文艺晚会,堪称是河南导演群英中的一位多面手。台湾之行也为河南戏剧界争得光彩。台湾的观众和评论界是很挑剔的,不放过我的文本中的任何瑕疵(其中还有个别硬伤),但对罗导的赞誉则几乎众口一词。《武》剧甫一完成,台湾同行便挚意挽留他策划、执导台湾豫剧50年庆祝演出的《豫韵台湾情》,取得很大的成功。

罗导从小学戏,谙熟舞台与戏曲规律,后又经广采博览、刻苦自修,终于成为一位有理论、有创见、有实践能力、并能以身施教的学养全面的优秀导演。当然,多年之前,我也听到一些对罗导的负面议论,如认为他导戏手法比较保守,鲜有令人惊艳的新招。但历史确很吊诡,在许多领域往昔饱受责贬的事理,经历时代风雨的淘筛,反而成了今天最值得诵念的“真经”,戏剧也不例外。我愈来愈认定,戏曲导演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大学问,轻谩它者只能证明自身的浅薄。近期首都舞台的现实表明:一些能把某些国家级的“开幕式”或其它宏篇巨制搞得非常精彩的大牌导演,却未必能导好一出戏曲,他们要么以“实”挤“虚”,以“大”唬众,要么幻术多于艺术,极尽奢华,丢弃了戏曲艺术与生俱来的民俗本色。时兴的并不一定是值得效仿的,一些假创新、探索之名,用纳税人的银子堆砌出的“元素大杂烩”算不得是宏扬民族戏曲艺术的正途。而罗云的可贵之处正在于他坚守戏曲艺术的特质,注重“可演性”,从不发空头议论,他的“创新”,绝不以损伤戏曲自身的艺术精华为代价。

尤其令人珍惜是,在与罗导的合作中,我们一贯以坦诚相见,不拘俗礼。在他对文本看似严苛的评断中,总能切中肯綮,从而拓宽我的思路;而我对他的导演构思与处理,也常提出不同看法。记得在初排《粉》剧时,对“冤家路窄”一场戏的处理就发生过争执,他既不轻易退让,也善于吸收我意见中的合理部份。与台湾同行合作《武后与婉儿》时,罗导对文本做了一些删节,我觉得他的删节大都非常妥贴,但个别地方也使我感到“心疼”,我便直陈已见,经过共同反复切磋,最后达成共识。记得在台北“国家大剧院”合成彩排时,仍然是“佛殿”那场戏,我当场指出结尾处的戏太拖沓,应予删除,他当即表态:正合我意,掐掉!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我想罗导也不会忘记那些令人愉快的细节的。

勿须讳言,当今戏剧领域里的“软性腐败”,并不比别的行业逊色,只是因为这个园地相对冷僻,不大引人注目罢了。我虽平生历尽风霜,但至今仍不谙世故,我认为不值得喝采的作品或表演,哪怕它浑身披“金”镶玉,被捧场的媒体和专家吹破了天,我也决不会盲目附和。在某些长于“戏外功夫”的高人面前,我更是自惭形秽,怯于攀附。搞艺术的人不能太愚钝也不宜太“聪明”,“神通”过分超凡,就会变异成“艺侩”。我认定:罗云是个正派人,与他共事用不着戒备和做假。艺术界是个很高雅的圈子,但也是个多事之地,稍微冒总尖的人,最后很难全节而退,但我从不曾听到过有关罗云的是是非非。在与他二十余年的交往中,我们从没有过艺术之外的任何“交易”(甚至没请我的“贵人”吃过一顿饭),更没有为讨个什么赏赐去躬腰巴结过什么人,没有,一次也没有。对内对外,我们都是坦坦荡荡的“君子之交”。

人生在世,不论你沐浴过何等绚丽的彩虹,占有过多少人间珍宝的,但是一旦繁华褪尽,到头来都将化作身外烟云,而永存于心头的只有两样东西:亲情和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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