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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丨黃夢笛

  排版丨嚴宇靜

  責編丨陸慧

  越來越多的人投身於全民K歌、唱吧、酷我K歌等軟件,一展自己的歌喉,在智能手機和APP發達的今天,每個人都是可以把KTV搬回家,每個人都是自己的super star!

  你有沒有想過,你在K歌軟件裏唱的歌屬於你自己所有嗎?

  筆者翻查了市面上比較常用的幾款K歌軟件,其中關於服務許可協議的條款均在數百條之上,裏面又密密麻麻的分了很多款項,在你滿懷熱情開腔唱歌之前,要先看清並且讀懂這些條款,實事求是的說,並非易事,所以實際情況是,大多數人可能連看都不看,就直接點擊“同意”或者“接受”按鈕,開啓自己嗨皮的K歌旅程。

  讓我們來看看一些軟件裏的條款。

  A軟件的知識產權聲明中提到,用戶在使用軟件中所產生的內容的知識產權歸用戶或相關權利人所有,但是,必須授權給該軟件公司(以下稱A公司)使用,且使用範圍不能侷限於在A軟件上,也就是說,授權後A公司也可將你唱的歌用於它經營的其他業務上;其他用戶也可在軟件上通過上傳、下載、分享、收聽或合唱等方式使用你唱的歌。

  B軟件聲明,用戶需同意B公司用您唱的歌、發的圖等進行宣發等活動,並且這種授權是永久的,還是不可撤銷的!

  有木有很恐怖的感覺?

  而關於知識產權聲明的條款中,與A軟件的聲明如出一轍。

  可以認爲,你優美的天籟之聲,上傳的傾世靚照是屬於你自己的,但是提供伴奏的這個軟件公司是享有對您歌聲和靚照的使用權的,而且在部分軟件中,這個權利您一經使用該軟件就必須授權,一旦授權便不可撤銷。但是若是他們想挪作他用,在一定情況下,也是可以的。

  趕快翻翻你的手機軟件,看看裏面的服務條款或者服務許可協議,有沒有類似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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