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次2元!通州趕緊多建點這種停車場吧!

9月13日,北京市發改委發佈《關於本市駐車換乘停車場駐車換乘車輛停放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函》,其中提出,凡在規定時間段內停放於駐車換乘停車場(即P+R停車場)的駐車換乘車輛,憑當天乘坐公共交通(含軌道交通和公共電汽車)記錄,按次收費2元;非換乘車輛和規定時間外停放的車輛,按停車場所在區域佔道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本函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發改委《關於駐車換乘停車場駐車換乘車輛停放收費標準的函》同時廢止。

北京市發改委還表示,本市具體執行駐車換乘車輛停車收費政策的停車場範圍、停車人乘坐公共交通記錄的憑證方式及駐車換乘停車場停放駐車換乘車輛的時間段由北京市交通委確定,並向社會公示,同時抄送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其中,規定時間段的確定,起始時間應早於公共交通(夜班車除外)首班車發車時間,終止時間應晚於公共交通(夜班車除外)末班車到站時間。

據瞭解,P+R的出行方式,即乘客早上駕車停進P+R停車場,然後去換乘地鐵抵達工作單位,下班後再坐地鐵到達停車場,駕車回家,既減少了道路擁堵時間,又節省了油費。2010年7月起,上海已試點首批P+R試點停車場。

北京也在逐步發展中。

2016年8月,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北京市房山區交通局以及北京市公聯樞紐公司有關負責人做客北京交通廣播,就P+R停車相關事宜進行介紹時表示,截至2016年8月,北京已在21個站點、45處建設了P+R停車場,提供停車位1萬餘個,未來北京市71個站點將建設換乘停車場,而且北京新建地鐵線網將同步考慮規劃建設P+R停車場,做到同步規劃和運營。2018年3月23日,北京首座具有P+R功能的公交立體停車設施郭公莊公交立體停車樓正式開工建設。

實際上,早在2013年底的通州區“兩會”就曾傳出消息稱,6號線二期的每個站點,都將建設P+R停車場。《2017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中也曾提到要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與河北三河、大廠、香河之間建設駐車換乘停車場。但目前仍有不少地鐵站尚未配套P+R停車場,部分P+R停車場供不應求。

對此,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靜態交通所所長王傑表示:“P+R停車場是一個很好的停車形式,能比較有效地把小轎車這種私人交通工具,阻隔在城市外圍,從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進入核心區。但是推進困難,我認爲首先是建設用地緊缺,沒有給P+R停車場提供足夠的用地。然後是投資問題,因爲限價收費,所以P+R停車場基本上是一個準公益項目,由政府投入。因爲地處城市邊緣,P+R停車場往往管理力量相對薄弱。”王傑認爲,P+R停車場不能完全靠政府投入,如何吸引私人資本投入建設,需要制定一系列措施,並探討新的模式。

關於本市駐車換乘停車場駐車換乘車輛停放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函

京發改[2018]1907號

市交通委:

貴委《關於商請調整駐車換乘停車場駐車換乘車輛停放收費政策的函》(京交函〔2018〕675號)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就有關事項函覆如下:

一、凡在規定時間段內停放於駐車換乘停車場的駐車換乘車輛,憑當天乘坐公共交通(含軌道交通和公共電汽車)記錄,按次收費2元;非換乘車輛和規定時間外停放的車輛,按停車場所在區域佔道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

二、本市具體執行駐車換乘車輛停車收費政策的停車場範圍、停車人乘坐公共交通記錄的憑證方式及駐車換乘停車場停放駐車換乘車輛的時間段由貴委確定,並向社會公示,同時抄送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其中,規定時間段的確定,起始時間應早於公共交通(夜班車除外)首班車發車時間,終止時間應晚於公共交通(夜班車除外)末班車到站時間。

三、本函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駐車換乘停車場駐車換乘車輛停放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8〕835號)同時廢止。

專此函覆。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8月31日

來源:北京日報、北京商報(記者:陶鳳 於新怡)、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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