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杨映月

在中国,可以说基本上有一种亲情习惯:照顾自己的孩子所付出的要远比照顾自己的老人付出的多得多,我们为孩子的学习、成长、发育、健康、前途等等一系列问题关心备至,从孩子出生直到孩子长大成人,甚至还要继续照顾孩子的一生,直到自己的生命终结。而我们对老人的挂念,恐怕基本停留在吃的可好,身体是否健康这个程度就停止了。甚至,我们可以长年累月的不回家也并没有觉得对老人有多么的残忍和多么的如何如之何。

记得有一句话叫做“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每一个人,无论我们嘴上说的如何理解父母对我们的深情,其实,只有自己做了父母后才有可能理解父母的那份深沉的爱。

对于我们每一位做父母的人而言,孩子是我们的全部希望,是我们生活的方向,是我们不要求半点回报的无私的付出爱的对象——这也是人类的天性。

父母对于孩子的爱的付出,基本上是没有截留和余地的100%100的给予。孩子就是他们的全部,所以,她们尽自己所能全部投入;而对于孩子而言,父母仅仅是他们的1/4。因为孩子还要有自己的孩子要照顾,有岳父岳母(公婆),有自己的家要照顾,最后才是自己的父母。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讲,即使再孝顺的孩子,与父母对自己的爱来比较,能够给与父母的回报也仅仅占父母给自己的爱的1/4,而通常情况下,我们对于父母的关心根本不可能与父母对我们的抚养付出的爱划等号的,那么,我们对于父母的爱的回报率根本打不到1 /4这样的回报率。

当下,在我们的家庭当中,大多不是一个子女。在这种多子女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子女赡养老人之间的互相付出多少的比较问题:你不管,我也不管;你管多少,我也不会多一点点付出!

关于赡养老人,在我国,目前虽然已经把“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的层面,但,似乎对于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孤独情况没有什么大的改观,我们常常看到的是父母的盼儿回归的望眼欲穿和泪眼婆娑渴盼以及弟兄姊妹之间因为赡养老人而斤斤计较(你管得多,我管的少)。赡养老人,我想,真的是没必要去对比谁付出的多,如果是对比下来赡养老人,最终受罪的一定是老人,不会有别的怀疑!

赡养老人,“谁孝顺是谁的”,与旁人无关,只与自己的一颗良心有关。这一生,我们只转一次人,投一次胎,你尽了你的孝心,不愧对自己的良心,足以!

赡养老人,不应是我们被动的去接受,从报恩层面来讲,应该是我们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从血缘、亲情层面来讲,那就是一种血浓于水的血脉之情,无关任何的附加条件!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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