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人成本太低!”浙江金華的“80後”滕先生決定起訴訛他撞人的當事人。記者從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瞭解到,9月14日該案有了結果:經法院調解,雙方握手言和。雙方一致同意以口頭形式道歉,並將登報道歉所需款項5000元捐給金華市紅十字會。(9月16日《北京晚報》)

這一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扶人被訛”案件,當扶人者決定把被救一方告上法庭討個說法的時候,公衆是持一邊倒的贊同態度的,認爲此舉可以讓訛人者得到應有的教訓,同時也警醒其他人,有利於保證整個社會見義勇爲的氛圍不被破壞。甚至,當扶人者表示將只索賠1元的時候,很多網友感覺“太少了”。

所以,現在聽到雙方已經在當地法院的調解下達成和解的消息,很多網友都表示很失望,認爲正義雖然實現了,但是並不圓滿。網友有這種想法,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也說明絕大多數人對社會正義的一種渴盼與維護。但是我們也不得不說,雙方的和解,並不能被視爲正義的一種缺憾。就事論事,這起事件的最終結果,已經實現了我們當初的目的。

首先來說,事情真相大白後,網友對訛滕先生撞人的當事人給予了強烈的輿論批評與道德譴責,已經讓對方感受到了輿論的壓力,所以積極進行了道歉,並表示願意進行賠償。可以說,這已經讓其受到了某種程度的教訓。

另外,根據雙方達成和解的條件,被救一方,將把公開登報道歉所需要花費的5000元錢,捐助給當地的紅十字會。這就意味着,被救一方已經爲當初不妥當的行爲付出了應有的經濟代價,當然也算是某種意義上的經濟處罰。這也就意味着,從精神上到物質上,被救一方都付出了應有的代價,足以讓他們從中吸取教訓,也足以讓社會上潛在的訛人者得到足夠的警醒。

其實,即便雙方真的對簿公堂,由法院來進行判決,目的也無非是讓被救一方付出必要的代價,同時也警醒他人。那麼現在通過調解,我們已經實現了這樣的目的,同時還節省了司法資源,何樂而不爲呢?所以說,目前的結果,是一個比較務實的選擇,這也告訴我們,實現正義、維護公平的道路,不止有一條。

(燕趙都市報 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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