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代表陳錄(前排右二)在恰克圖會議上與俄方及蒙方代表合影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圖共同簽訂《中俄蒙協約》。這是自1914年9月8日中、 俄、蒙三方恰克圖會議以來的最終結果。 《中俄聲明文件》簽訂後,根據文件的規定,中、俄、蒙三方於1914年9月8日起在恰克圖會議,解 決各項未決問題。中國代表爲專使畢桂芳、駐墨西哥公使陳錄,俄國代表爲駐外蒙總領事密勒,外 蒙代表爲喇嘛達錫札布。三方各自提出了條約草案,其爭執的要點在於鐵路、郵政、稅則、司法訴 訟等具體問題。6月7日,三方終於達成協議。 《恰克圖協約》商定:外蒙承認中俄聲明文件及另件,承認中國的宗主權;中俄承認外蒙自治,不 在外蒙駐軍及辦理殖民;外蒙仍爲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名號受中華民 國大總統冊封,外蒙公文使用民國年曆,兼用蒙古干支紀年;外蒙有權辦理一切內政及與各國訂立 工商條約,但無權訂立政治與土地關係的國際條約;中國商民運貨入外蒙不納關稅,但須按當地規 定交納各項貨捐;中蒙、中俄人民間發生訴訟,由中蒙、中俄雙方會同審理;《俄蒙通商章程》繼 續有效。

協約在形式上取消了外蒙的“獨立”,代之以“自治”,但外蒙仍有權與外國締結有關工商條約, 俄蒙商約依然有效。 《協約》簽定當天,袁世凱宣佈冊封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所有外蒙王公喇嘛的爵職名號一仍其 舊,赦免所有參加庫倫獨立之人。 9日,庫倫活佛致電北京政府取消“獨立”及國號年號,北京政府於庫倫設辦事大員公署,任命都護 使,於恰克圖、科布多、烏里雅蘇臺設佐理專員公署,任命佐理員。中國對外蒙恢復了名義上的治 權,喧囂一時的外蒙問題至此暫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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