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外來務工人員王某夫婦報警,稱他們夫妻倆在2018年5月份到覃某家幫做不鏽鋼護欄及門窗,起初口頭約定單價120元/米,護欄總價是2800元,門窗按實際面積收取,可是6月6日做好護欄後,覃某卻說價格應該是2500元,而且還提出王某做的護欄質量有問題,要扣除部分工錢,雙方發生爭執險些動手。

考慮到雙方因勞務糾紛起衝突,爲妥善解決糾紛,北泗派出所帶雙方當事人到北泗司法所進行調解。在調解現場,雙方據理力爭、互不相讓,調解陷入僵局。第二天,工作人員組織雙方到現場查丈量護欄尺寸算出金額,雙方對此金額均予以認可,覃某卻堅稱護欄質量有問題,要扣工錢。經過調解員兩個多小時的努力,雙方在金額上均作出讓步。在調解員擬定協議書的過程中,覃某兒子打來電話,表示不同意調解結果,提出王某要麼對護欄進行修繕,要麼出修繕護欄的錢,否者工錢不會結算。調解再次陷入僵局。

因糾紛屬於勞務關係,調解員運用法律知識,積極發揮橋樑紐帶作用,經1個多小時的電話調解,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協議:覃某現場一次性付清王某工錢1586元。

在此,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在建立勞務關係時一定要簽訂規範合法的勞務合同,萬一發生矛盾時也要保持冷靜,理性地解決問題,可向當地人社部門或司法行政部門求助,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山市司法局 蘭嵐)

警司聯調,成功化解勞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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