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嶽麓書院門票費免、收爭議)

嶽麓書院收門票費引爭議 湖南大學:收費合規合法

參觀嶽麓書院是否可以收門票費,該收多少門票費?這些資金如何使用,使用去向是否該向社會公佈?圍繞這些問題,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熱議。

“惟楚有材,於斯爲盛。”湖南大學嶽麓書院門口的一副對聯家喻戶曉,嶽麓書院成爲湖南的一張名片。

不久前,享有盛譽的嶽麓書院被推上風口浪尖。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倪洪濤發文稱,擁有“多重身份”的嶽麓書院收取門票行爲缺乏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並質疑嶽麓書院收費審批程序、資金去向。

湖南大學做出回應稱,嶽麓書院的收費合法合規,門票收入主要用於嶽麓書院文物保護、展示、研究等。

1月20日,湖南省發改委舉行聽證會,嶽麓書院的門票價格擬下調10元,此前爲成年人每人50元。50元的門票包含嶽麓書院、中國書院博物館兩項的參觀。

湖南大學:門票收費合規合法

創辦於北宋開寶九年,嶽麓書院是中國古代四大書院之一。1988年,國務院發出《關於公佈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嶽麓書院被列入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嶽麓書院位於嶽麓山腳下,湖南大學校內,已有千年歷史,也被稱爲“千年學府”。目前,嶽麓書院也是湖南大學的一個獨立的院系,設有歷史系、哲學系、考古文博學系3個教學機構。2012年7月1日,以嶽麓書院原狀陳列爲依託建立的專題博物館——中國書院博物館對外開放。

中國書院博物館與嶽麓書院均爲收費項目。記者從湖南省發改委《關於嶽麓書院和中國書院博物館門票價格的批覆》(湘發改價服[2015]1109號)文件中獲悉,嶽麓書院和中國書院博物館實行統一售票,普通門票價格爲每人次50元,收費批准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資料顯示,2008年1月23日,中宣部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多所大學博物館進入免費名單。倪洪濤稱,中國書院博物館是2012年纔開放,所以不可能進入免費的名單。將嶽麓書院與中國書院博物館進行統一售票,具有捆綁銷售的嫌疑。

記者瞭解到,在國內很多大學設立了大學博物館,並且多家學校的博物館免費參觀。如,中國傳媒大學的傳媒博物館,中央民族大學的民族博物館等均免費對外開放。

嶽麓書院集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及教學單位於一身,倪洪濤稱其具有“複雜性”。其一,作爲湖南大學的一個院系,它不能收費;其二,作爲國家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它似可收費,但所收款項是專款,必須用於文物保護;其三,作爲2012年認定的AAAAA級景區嶽麓山景區的一部分,在整個嶽麓景區都不收費的情況下,唯獨書院收費,缺乏必要性和正當性論證。

一時間,關於嶽麓書院收費問題引發了網友熱議。贊同的一方認爲,同樣作爲四大書院的白馬書院也在收費,爲什麼嶽麓書院不能收費?反對的一方則認爲,嶽麓書院的公益性和社會普世教育意義重大,還是湖南的靚麗名片,應該實行免費。

針對公開質疑及社會熱議,湖南大學回應稱,嶽麓書院門票收費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關於“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暫不實行全部免費開放”的規定,經政府部門批准後執行。門票收入主要用於嶽麓書院文物保護、展示、研究等。

聽證會方案:

門票擬降價10元

“我們要討論的核心不是收不收費,不是降多少錢,而是旨在解決合法性的問題。”1月30日,媒體人羅昌平作爲消費者代表參加了湖南省發改委舉辦的聽證會。

羅昌平稱,參照法學理念,在公物制度、公物理論和公物使用上,嶽麓書院都有免費的理由,但在沒有財政支持的前提下,並不反對嶽麓書院收取門票。

在嶽麓書院的收費問題上,羅昌平指出,應該注意嶽麓書院收費主體、收費屬性問題,到底是經營性收費還是行政事業收費。另外在費用的成本覈算上應該透明,成本直接關係到應該收取多少費用。

記者購買的嶽麓書院門票顯示,收費的主體是湖南大學嶽麓書院文物管理處。但是,在此前媒體的採訪報道中,嶽麓書院回覆稱收費主體是湖南大學。

倪洪濤對收費主體提出了質疑。他向記者表示,嶽麓書院是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嶽麓書院不宜以旅遊景點的身份進行收費,而應以文物保護單位的身份收費。另外,根據《民法總則》第3章第3節的規定,湖南大學屬於非營利法人即事業單位法人,非依據法律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市場經營活動。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卻提出了相反的觀點。他認爲,湖南大學作爲託管單位,在沒有財政撥款的情況下也是可以有經營性資產的,也就是說可以有收益,並不存在收費不合法的問題。而且大學現在作爲差額事業單位,也可以有市場行爲。

在嶽麓書院的聽證會上,聽證方案提出,2016、2017兩個年度的嶽麓書院的門票成本分別爲45.4元和44.33元,聽證方案下調門票價格,定價爲40元。

記者調查發現,事實上嶽麓書院的年支出較低。湖南大學信息公開網站上,湖南大學歷年部門決算報告顯示,湖南大學2013年-2017年“文物保護”支出平均約爲444萬元。湖南大學備註解釋,“文物保護”支出除了包含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還包括考古發掘支出。

2015年-2017年湖南大學並沒有公佈文物保護的收入。但據媒體報道,嶽麓書院工作人員稱一年門票收入大概是3000萬元左右。如果按照該職工的說法,嶽麓書院仍有大量盈餘。

就上述問題,記者致電湖南省發改委,並向湖南大學宣傳部門提出採訪要求,均沒有得到回覆。

能否有盈餘,該如何辦?

嶽麓書院工作人員曾對媒體稱,嶽麓書院一年3000萬元的門票收入由湖南大學建立專門賬號統一管理,之後再反饋給書院。書院一年的支出在1000萬元到2000萬元之間,支出內容包括百名教職工的工資開支、書院維修和發展等內容。

門票收入用於給教職工發工資,剩餘1000多萬元躺在湖南大學的賬號上。對此,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認爲,這說明嶽麓書院門票價格畸高,價格許可不合理,違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則。在秦前紅看來,湖南大學的收費是行政事業收費。

“這1000多萬元的用途成爲疑難問題,是用於下一年的文物保護,還是可以用於其他公益或慈善事業,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法律問題。”秦前紅如此評論說。

在倪洪濤看來,降價後的40元門票收入仍然較高。即便作爲收費主體,湖南大學的門票價格應該圍繞文物保護工作的實際支出形成,也就是說在文物保護上實際花了多少,門票的價格就該是多少。並且,收取的費用只能專款專用於嶽麓書院的保護和維修。如果門票收入多於文物的維護,多餘部分應該上交省級財政,而不是躺在湖南大學的賬上。

而在劉思敏看來,門票收入盈餘也是合法、合理的。他認爲,湖南大學也並沒有盈利,只是一部分用來工資開支、書院維修和發展,這並不是盈利。現在一些大學科技轉讓也並不是盈利,只是在彌補成本。

另外,也有旅遊法專家稱嶽麓書院收費存在合法依據。如北京市法學會旅遊法研究會理事李廣稱,按照《旅遊法》第43條規定,嶽麓書院是典型的利用文化遺產公共資源進行收費,收費具有合法性,只是經過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收費的主體可以是湖南大學,也可以是嶽麓書院。

李廣還稱,目前我國博物館要逐步地實行免費。嶽麓書院在經過聽證程序,逐步降低價格,也是在落實這些政策。未來要通過逐漸降低價格的方式最終實現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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