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足協開出重磅罰單,申花小將周俊辰因代表U19球隊赴泰國比賽期間違紀,已經被取消代表國字號球隊的參賽資格,並被禁止參加中國足協舉辦的比賽12個月。在罰單中,足協給出的理由是“態度消極、行爲散漫、無視教練要求、且在賽後擅自外出組織聚餐違反隊伍規定和紀律,造成不良影響。”這就意味着周俊辰不僅不能被國字號徵調,也不能代表申花俱樂部出場參加中國足協組織的各類比賽。

周俊辰

在罰單中,足協給出的理由是“態度消極、行爲散漫、無視教練要求、且在賽後擅自外出組織聚餐違反隊伍規定和紀律,造成不良影響。”這就意味着周俊辰不僅不能被國字號徵調,也不能代表申花俱樂部出場。

爲了備戰下個月在印尼進行的亞青賽,U19國青曾在泰國參加“曼谷杯”四國賽,取得1勝兩負的戰績,成績並不理想。幾名申花小將在9月2日結束與恒大的聯賽後,直接從廣州飛赴泰國與球隊集合。“曼谷杯”期間,周俊辰的上場時間並不多,由於比賽沒有轉播,且無法得知訓練情況,因此是否如足協公告中描述的“態度消極、行爲散漫”不得而知。

根據目前瞭解到的情況是,在泰國期間,的確有包括周俊辰在內的多名國青球員一同外出聚餐,且教練組在知曉後將球員全部叫回,並要求球員進行書面檢討。由於這份罰單公佈突然,其本人和俱樂部並未對此作出回應。但試問中國足協開出此份罰單的依據究竟在哪?又爲何只針對周俊辰一人開出如此重磅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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