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李建雪描述,當晚約9點40分,她接護士報稱陳產後出血較多。李建雪趕到後發現陳精神煩躁,有生命危險,便立即電告上級醫生。

(原標題:福建李建雪涉醫療事故案二審 一審曾判其有罪)

新京報快訊 據福州中院消息,6月26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建雪犯醫療事故罪上訴一案。

福建醫生因產婦死亡被訴案二審 一審曾判其有罪

醫生因產婦死亡被起訴 醫療事故鑑定未做即立案

2011年底與2012年初的更迭之際,懷胎已近40周的產婦陳燕芳在2011年12月28日入住長樂市醫院婦科病房待產。她入院當天便回家過夜。第二天回院做了抽血、驗尿、B超、心電圖等相關檢查後,再次自行離院。

陳燕芳的經管醫生吳某,在29日下班輪休前,既未自己關注,也未交代接班醫生代看,更未繼續跟蹤過問。陳燕芳檢驗報告單上“紅細胞壓積43.8%、纖維蛋白原5.76、白蛋白21.4、尿蛋白3+”的檢驗結果異常無人知曉。“到31日我接班時,中間已隔兩個醫生。沒人跟我交接陳燕芳的情況。”李建雪告訴北青報記者。

當晚9點24分,因宮縮下午返院的陳燕芳側切順產一健康女嬰。據李建雪描述,當晚約9點40分,她接護士報稱陳產後出血較多。趕到發現其宮縮欠佳,便據當時總出血量700毫升,給予促宮縮、補液等治療。

見陳宮縮轉好仍有持續性出血,李建雪彙報上級醫生,發現陳軟產道裂傷,李建雪又配合上級醫師進行修補;並請產科值班醫生幫開400毫升取血單及400毫升輸血醫囑,並找家屬簽了輸血風險單。

凌晨2點45分,護士將陳送回病房。這時患者發冷打顫,護士監測她生命體徵出現變化,但未彙報。40分鐘左右後,護士纔打電話告知。李建雪趕到後發現陳精神煩躁,有生命危險,便立即電告上級醫生。上級醫生又通知三線醫生及內科會診,組織搶救,但爲時已晚。3點40分許,陳脈搏消失。4點30分宣告陳死亡。李建雪以醫療事故罪被起訴。

福建醫生因產婦死亡被訴案二審 一審曾判其有罪

李琮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李琮_B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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