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表彰大會在京舉行。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受表彰代表,向他們表示熱烈祝賀,勉勵他們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在本職崗位上作出更加優異的成績。

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活動是由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組織的。大會表彰了192名“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98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組織部部長陳希參加會見並在表彰大會上講話。他說,公務員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廣大公務員要向受表彰的先進個人和集體學習,自覺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堅定信仰者、忠實實踐者,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擔當作爲、真抓實幹,以無愧於時代、無愧於人民、無愧於歷史的業績,爲“人民滿意”這份崇高而神聖的榮譽增光添彩。

“政事兒”注意到,在192名“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中,包括“8·27崑山反殺案”突發後作爲檢察機關代表提前介入的檢察官王勇。他現任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公訴二處處長。


"崑山反殺案"檢察官等192人,獲中央表彰


公開報道顯示,王勇的第一學歷是南京農業大學的會計專業。他曾自嘲說,“學生時代我幾乎是個‘名學渣’,成績一直很落後。”大專畢業後,他被分配回老家的檢察院當會計,工作安穩悠閒。直到2000年,26歲的王勇結婚後,有了“不能一輩子混混上下班”的想法。

2001年,王勇參加所在檢察院的公訴科競爭上崗,一邊學習辦案,一邊兼任內勤。據報道,那段時間,王勇總是捧着厚厚的法律書,別人喊他根本聽不見,一下班就把自己關在小房間裏,大聲背誦法律條文、朗讀起訴書,鄰居還以爲家裏有人要參加高考。

2004年王勇獲得“山東省優秀公訴人”稱號。2006年他代表山東省參加第三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業務競賽,獲得“全國優秀公訴人”稱號。

2007年,王勇通過全國選調到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檢察院工作。據報道,在該院工作的4年裏,他追捕追訴漏犯10名,移送職務犯罪線索4起,改變定性追加罪名29件。

2011年10月,王勇剛調至蘇州市檢察院公訴處,就遇到引發輿論熱點的何某聚衆鬥毆案。該案案情複雜,社會影響重大,全國知名律師自發組織了維權律師團。王勇帶領他的團隊重新審查案件,發現大量新的證據,更加清晰地認定了事實,建議發回重審。後期,針對庭審和輿情,他們又列出40類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了詳實的庭審預案。後來十多天的庭審經過證明,法庭上出現的所有問題均未超出預判範圍。

最終,何某一方的6名被告人及毆鬥另一方的9名被告人均被判處聚衆鬥毆罪。

此後,王勇還辦理過“11·29”系列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網絡大V”周祿寶敲詐勒索案等多起類似爭議大、關注度高的案件。2014年3月,他受最高檢指派,作爲唯一來自外省的檢察官,參與四川劉漢、劉維等人涉黑案件的辦案指導工作。因辦理該案貢獻突出,2014年11月,他被中央政法委記個人一等功。


"崑山反殺案"檢察官等192人,獲中央表彰



據報道,最高檢公訴廳還多次指派他作爲檢察機關代表在全國打黑辦、公安部刑偵局的業務培訓班進行授課。

2018年8月27日,崑山反殺案發,經網絡發酵後,引發關於正當防衛界限的爭議與討論。

8月27日當晚公安機關以“於海明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8月31日公安機關查明瞭本案的全部事實。隨後,王勇作爲該案辦案檢察官,率領團隊依法主動介入引導偵查。

在介入初期,王勇針對案件事實共提出16條偵查建議,爲及時查清案情提供了幫助。在查明事實後,他及時撰寫了7000餘字的事實和法律分析意見,提供給上級參考,爲該案最後定性提供法律基礎。

9月1日,江蘇省崑山市公安局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認定於海明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決定依法撤銷於海明故意傷害案。其間,公安機關依據相關規定,聽取了檢察機關的意見,崑山市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的撤銷案件決定。

媒體報道稱,無論是公安機關迅速查明案件事實,還是王勇在“崑山反殺案”中對案件定性的釋法說理,都體現了專業的法治精神、嫺熟的法律技術、深刻的人文關懷,最終獲得公衆的理解與贊同。“崑山反殺案”的辦理是讓公平正義被社會大衆“看見”的一堂法治公開課。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崑山反殺案”被選入其中。最高檢認爲該案的指導意義在於:刑法作出特殊防衛的規定,目的在於進一步體現“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秩序理念,同時肯定防衛人以對等或超過的強度予以反擊,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也不必顧慮可能成立防衛過當因而構成犯罪的問題。司法實踐中,如果面對不法侵害人“行兇”性質的侵害行爲,仍對防衛人限制過苛,不僅有違立法本意,也難以取得制止犯罪、保護公民人身權利不受侵害的效果。

去年12月,王勇獲得CCTV年度法治人物稱號。“崑山反殺案”也被寫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在報告中說的“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被廣爲傳播。


"崑山反殺案"檢察官等192人,獲中央表彰



談及公訴工作,王勇曾說:“刑法、刑事訴訟法是書面正義,公訴工作就是要將其轉變爲現實正義。只有將法律研究透徹,抱着敬畏謹慎的態度,通過認真論證,辦理好手中的每一個案件,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正義,案件都辦成精品,羣衆就有獲得感。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撰稿:新京報記者 何強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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