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試點的內容主要包括探索黨組織領導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路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機制、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機制、鄉村治理的組織體系,完善基層治理方式、村級權力監督機制,創新村民議事協商形式、現代鄉村治理手段等八個方面的內容,鼓勵試點地區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三治結合”新路徑、新模式。韓俊介紹,近年來,我國在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成效顯著,以黨組織爲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鄉村治理內容逐步充實,鄉村治理手段不斷創新,鄉村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顯著改善,農村社會保持和諧穩定,廣大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成效

6月24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就鄉村治理工作有關情況舉行新聞發佈會。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兼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祕書局局長吳宏耀介紹鄉村治理工作有關情況,就中辦、國辦近日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進行解讀並回答記者提問。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成效

圖/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指導意見》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配套性文件,要進一步加快補齊鄉村治理的短板弱項

“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沒有鄉村的有效治理,就沒有鄉村的全面振興。”韓俊表示,《指導意見》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一個重要配套性文件,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全國鄉村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成效

圖/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韓俊介紹,近年來,我國在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成效顯著,以黨組織爲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鄉村治理內容逐步充實,鄉村治理手段不斷創新,鄉村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顯著改善,農村社會保持和諧穩定,廣大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他同時也指出,當前,我國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還不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還存在着許多不適應的地方,鄉村治理需要破解的難題還不少。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滿足農民羣衆美好生活需要,必須着力解決鄉村社會治理中的突出問題。

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鄉村治理的各項工作,《指導意見》提出了四方面要求:第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鄉村治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中。各地要將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工作納入鄉村振興考覈,將黨組織領導的鄉村治理工作作爲每年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覈的重要內容,推動層層落實責任。第二,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加強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涉及黨委和政府很多部門,需要密切配合,黨委農村工作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強化統籌協調、具體指導和督促落實。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強化政策、資源和力量配備,加強工作指導,做好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第三,強化各項保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鄉村治理人才隊伍建設,聚合激活各類人才資源,充實基層治理力量,增強鄉村治理體系活力。要加大投入保障,健全以財政投入爲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第四,加強分類指導。對《指導意見》部署的工作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分類確定落實措施。對於需要普遍執行和貫徹落實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級壓實責任,明確時間進度。對於需要探索的事項,要組織開展試點,鼓勵基層大膽實踐、勇於創新,形成適合本地的鄉村治理機制。

開展鄉村治理試點示範和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行動,充分發揮鄉鎮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

韓俊表示,開展鄉村治理試點示範和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這兩項活動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的要求,《指導意見》也提出了這方面的任務。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成效

“這兩項工作是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兩個重要抓手。”韓俊介紹,一是在縣級層面開展試點示範。縣級是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關鍵層級,接下來在全國要選擇100個縣(市、區),作爲首批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試點單位。試點的內容主要包括探索黨組織領導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路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機制、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機制、鄉村治理的組織體系,完善基層治理方式、村級權力監督機制,創新村民議事協商形式、現代鄉村治理手段等八個方面的內容,鼓勵試點地區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三治結合”新路徑、新模式。二是在村鎮層面開展示範創建,在全國開展“千村百鄉”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活動。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司法部等五個部門將在地方創建的基礎上,聯合認定100個示範鄉鎮和1000個示範村。“通過示範創建,培育和樹立一批鄉村治理的先進典型,發揮其引領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中央關於鄉村治理的政策在基層落地生根。”韓俊說。

吳宏耀介紹,鄉鎮上面連着縣,下面連着村,是農村資源要素交換的關鍵節點,也是公共服務的主要供給者,還是鄉村治理的重要環節。要不斷提高鄉鎮服務管理能力,使鄉鎮成爲帶動農村發展的龍頭。今後把鄉鎮建設成爲三個中心。第一,把鄉鎮建設成鄉村治理中心。鄉鎮黨委要落實抓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鄉村治理的直接責任,加強對鄉鎮和村各類組織、各項工作的領導,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黨委領導班子要包村聯戶,及時研究解決農村基層黨建、鄉村治理和羣衆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問題。第二,把鄉鎮建成農村服務中心。要加強鄉鎮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險、勞動就業、文化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要加強鄉鎮中小學、鄉鎮衛生院、農技推廣站等條件建設,形成區域性服務中心。要推動“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加快在鄉鎮建設綜合便民服務平臺和網上辦事平臺,實行“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第三,把鄉鎮建成鄉村經濟中心。要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工流通企業向鎮域集聚,實現加工在鎮、基地在村、增收在戶,支持在鄉鎮發展農資供應、土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收儲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餐飲休閒、物流配送、養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務業。同時要支持鄉鎮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設產業集羣。

全面推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結合,多措並舉增強農民安全感

韓俊指出,自治、法治、德治是維持鄉村治理格局良性運轉的不同治理方式。自治是屬於村莊的範疇,法治是屬於國家的範疇,德治是屬於社會的範疇,這三種方式是互爲補充、互相銜接、缺一不可的。實現鄉村有效治理要綜合利用現代治理手段和傳統治理資源,把自治、法治、德治很好地結合起來,積極搭建多方參與治理的平臺和渠道,鼓勵引導社會和公衆共建共治共享,推動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基層羣衆自治實現良性互動,以黨建統領全局,以自治爲基礎,以法治爲根本,以德治爲引領,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成效

《指導意見》對健全“三治結合”鄉村治理體系作了具體部署。第一,要以自治增活力。從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效實現形式入手,進一步健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要強化農民的主人翁意識,提高農民主動參與村莊公共事務的積極性。村民自治一個重要的目標就是強化農民的主人翁意識,提高農民主動參與村莊公共事務的積極性,讓農民自己“說事、議事、主事”,農民的事讓農民商量着辦,凸顯農民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地位。第二,要以法治強保障。鄉村有效治理,法治是前提,法治是基礎,法治是保障。我們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把政府各項涉農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完善農村法律服務,引導幹部羣衆遵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表達訴求、解決糾紛、維護權益,建設法治鄉村。第三,要以德治揚正氣。要深入挖掘熟人社會中的道德力量,德、法、禮並用,通過制定村規民約、村民道德公約等自律規範,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引導農民愛黨愛國、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增強鄉村發展的軟實力。

吳宏耀認爲,當前我國經濟社會運行總體平穩,但也要看到穩中有變、變中有憂,外部環境複雜嚴峻,風險挑戰明顯增多,迫切需要穩住農業農村這一頭,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的因素,有力維護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成效

圖/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針對如何增強農民的安全感,《指導意見》從三方面作出了部署:一是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加強平安鄉村建設。嚴厲打擊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侵吞集體資產等違法犯罪活動,做到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形成強大震懾。二是完善鄉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加大小微權力腐敗懲治力度。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要注重運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互聯網+網格管理”服務管理模式。三是加強農村法律服務供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強村法律顧問工作,健全鄉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規範農村基層行政執法程序,嚴格按照法定職責和權限執法,將政府涉農事項納入法治化軌道。深入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深入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培育一批“法治帶頭人”。(文/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圖/網絡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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