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金融控股(08239)發佈公告,於2019年6月26日,公司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北京金禧(作爲貸款人)與借款人A訂立循環貸款協議A。

該公司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北京金祿(作爲貸款人)分別與借款人A與借款人D訂立循環貸款協議B及循環貸款協議G。

該公司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北京金壽(作爲貸款人)分別與借款人A、借款人B與借款人D訂立循環貸款協議C、循環貸款協議D及循環貸款協議H;及該公司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北京金福(作爲貸款人)分別與借款人C與借款人D訂立循環貸款協議E及循環貸款協議F。

根據該等循環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A、借款人B、借款人C及借款人D授出總金額分別最多爲人民幣800萬元、人民幣200萬元、人民幣350萬元及人民幣1000萬元的該等貸款,爲期12個月。

於交易A及交易B前12個月期間,該集團已事先向借款人C、借款人F及借款人G分別授出人民幣500萬元、人民幣900萬元及人民幣900萬元貸款,所有貸款已於該公佈日期悉數償還,而集團已事先向借款人E授出人民幣300萬元貸款,相關貸款於該公佈日期尚未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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