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委托中介公司卖房,本来都要卖出去了,事到临头突然反悔,最终被告上法庭。

漫画/陈春鸣

案件回放

房子没卖出去 还被告上法庭

周先生的儿子六岁了,明年就要上小学,妻子又怀胎六月,人逢喜事精神爽,他想,干脆换个地段好、有名校学位的房子,让两个孩子都能在好学校就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周先生早早就把现在正住着的房子在家楼下中介地铺“挂牌”,那里的地产经纪说,不出一个星期肯定能卖出去。

周先生自己也没闲着,跑了许多地方看房,终于相中市中心的一套三室一厅。还跟业主说,自己的房子不到一个月就能卖出。

可过了一段时间自己的房子一直无人问津,周先生赶紧找另外一家中介公司放盘,并签订了委托出售房产协议,约定在一个月内房屋售价只要不低于300万元,代理方可全权出售房产,并有权签订买卖合同、收取定金。

还不到一个月,这家中介公司的代理方通知周先生,已有买家要买下房子,并已收取10万元定金,可安排买卖双方过户等事宜。

羊城晚报资料图片

不巧,周先生的妻子预产期提前,他忙得不可开交,被反复催促,心里一急就直接回复不卖了,要中介公司赶紧把定金退给买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一个星期后,周先生接到法院一纸诉状,代理方要他赔偿中介费和广告费,共计9万元。周先生觉得自己很冤,于是请律师帮忙应诉。

律师说法

签了委托协议,就得遵守合同条款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瑞莲律师表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本案中,周先生和代理公司所签订的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种形式。

周先生赋予代理公司在一个月内有签订合同和收取定金的权限,那么代理公司和买家的合同是有效的,周先生要遵守买卖合同的条款,即要按照合同的条件办理过户、交房等义务。可是周先生在此案中并没有遵守买卖合同的条款,因此要支付赔偿费用。

签订委托书要三思,否则就会造成自己意想不到的结果 图/视觉中国

如果周先生在委托过程中改变主意,不想卖房,可以和代理公司签订撤销委托协议,代理公司就无权继续出售该房屋了。

陈瑞莲律师说,签订委托书要三思,一旦签订相关条款,他人做事的后果就要委托人承担。稍不留神,就会造成自己意想不到的结果,到时唯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签订委托书后,自己必须及时跟进委托事项进程,改变主意之前记得办理变更或撤回委托手续,否则,代价有可能是很大的(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梁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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