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上述類型案件均屬於小概率事件,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確實反映出部分銀行存在風控不足,甚至一些風控流於形式,給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通常來說,與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相比,城商行的風控能力要弱一些,主要體現在風控大數據、風控人才存在不足等方面。他認爲,作爲銀行,應下大力氣了解貸款客戶,同時提高風控效率,以逐漸達到對企業騙貸問題的防範。可以依託科技金融等手段,從根本上預防騙貸問題的發生。“有些商業銀行之所以風控能力不高,原因則與其過於重視業績、忽視風控投入建設等因素有關。”

宋清輝:銀行應藉助科技金融等手段預防騙貸

鋅“變成了”銀 兩銀行貸出2.7億真金白銀 鋅“變不了”銀 一男子犯詐騙罪被判無期

每經記者 胡楊 每經編輯 廖丹 趙雲

“偷樑換柱”式的情節,出現在了現實商業銀行的貸款詐騙案裏。

日前,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有人以幾十噸鋅錠冒充銀錠作質押,從兩家銀行分別騙取億元貸款,造成兩銀行實際損失共計近1.4億元。

實際上,在質押物上動手腳並實現騙貸的案件此前亦有先例。

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

以實際價值僅14餘萬元的貨物“冒充”價值1300餘萬元的硅錳合金,騙取銀行貸款700萬元;

還有人夥同銀行工作人員,冒充存款人簽名,最終以多筆存款爲質押騙取銀行貸款共計9000餘萬元……

在銀行眼皮底下,騙子如何瞞天過海上演“掉包計”?我們先從鋅錠冒充銀錠騙貸一案說起。

鋅錠冒充銀錠兩家銀行上當

事件主角劉某原系瀋陽宏輝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輝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涉及的貸款詐騙主要包括阜新銀行及興業銀行。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其與杜某生(在逃)二人以宏輝公司名義,以事先購買的35193.5千克鋅錠冒充銀錠作質押,騙取阜新銀行瀋陽分行沈北支行貸款並獲得總額1.6億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後通過他人將承兌匯票貼現後歸還欠款及利息,最終致該行實際損失8000萬元。

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劉某與杜某生故技重施,以事先購買的29273千克鋅錠冒充銀錠作質押,騙取興業銀行瀋陽分行的貸款並獲得總額1.153億元的銀行承兌匯票,致該行實際損失5765萬元。

北京銀行負責個貸管理業務的一位經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商業銀行處理一筆貸款業務,基本流程包括申請、審批、放款、還款,其中審批環節就是通常所指的“風控管理”,決定着一家銀行能否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因此各銀行都會盡可能地嚴格貸款審批制度。

既然如此,劉某又是如何在風控人員眼皮子底下完成鋅錠與銀錠的“偷樑換柱”呢?

據興業銀行瀋陽分行營業部員工描述,檢驗質押物時,劉某也在場,在集裝箱裏負責割角兒期間,劉某一方人員聲稱有火星,未允許該行員工進入集裝箱,致使該行員工沒能看到割角兒過程。而經由劉某一方人員之手拿到的割角兒順利通過了金屬檢測中心的鑑定。

然而,在公安機關通知稱宏輝公司可能存在詐騙犯罪後,興業銀行對宏輝公司提供的質押物白銀重新鑑定,才發現質押物實際上是鋅。

某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的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開具銀行承兌匯票而言,其所在的銀行主要採取兩種方式:其一是100%純現金質押,其二是客戶申請授信。銀行承兌匯票這一品種涵蓋在信用額度當中。

依照她的經驗,掉包質押品的騙貸案例還是多發於城商行。一般來說,股份制銀行開展授信業務或信貸業務時,不允許拿白銀以及倉儲的物料設備作爲押品。

“以我就職的股份制銀行爲例,風控非常嚴格,押品只能是現金或房產。而且通常來講,即使能據此生成授信額度並開具銀行承兌匯票,貸款方也不能一點現金不拿,銀行還是會讓其支付30%左右的保證金。”她強調。而判決結果顯示,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鋅錠冒充銀錠作質押騙取銀行貸款,數額特別巨大,犯貸款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30萬元。

“押品管理失效”有哪些銀行曾“掉坑”?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董希淼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直言,單就利用假白銀騙貸一事而言,之前應該沒有過類似案例。不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抵押物管理上出現紕漏的情況,過往還是出現過一些。

案件回顧一:“黃金”騙貸案

2018年2月,原銀監會通報了一起假黃金騙貸案。2016年5月,陝西潼關縣聯社發生一起2000萬元質押貸款案件,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陝西、河南兩省,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

除抓獲了35名外部涉案人員,原銀監會也對多家銀行予以處罰。

原陝西銀監局就對涉及該案的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罰款合計5000萬元。其中:對陝西省聯社及潼關縣聯社等11家縣級農信社聯社罰款3600萬元;對郵儲銀行陝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1000萬元,對工商銀行陝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400萬元。

對上述機構的95名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8人1年至終身高管任職資格,對87人分別給予警告。同時,責令相關機構按照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對262名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此外,原陝西銀監局對內部監管履職不力人員進行了執紀問責。

原河南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工商銀行河南三門峽靈寶支行處以罰款250萬元,對該支行及工商銀行三門峽分行9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職資格,對4名高管分別給予警告。同時,責令工商銀行對省、市、縣三級分支機構48名責任人給予了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原銀監會指出,該案暴露出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存在的三大缺陷:一是貸款“三查”形同虛設;二是押品管理嚴重失效;三是業務開展盲目激進。

案件回顧二:“硅錳合金”騙貸案

更荒唐的是,不止摻假的貴金屬能騙貸,甚至“廢渣”也可以達成同樣的目的,而這件事就發生在廣西。

2014年4月30日,廣西航億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航億公司)曾用質押物擔保向工商銀行桂林分行貸款700萬元,質押物約定交由廣西郵政速遞公司進行監管。

在協議簽訂的當天,廣西航億公司向廣西郵政速遞公司出具《出質通知書》,羅列質押貨物明細:貨物品名—硅錳合金,規格/型號—6517,生廠廠家(產地)—桂林、雲南,重量—3080.25噸,單價—4480元,金額—1380萬元、貨物是否在庫—是。

廣西郵政速遞公司桂林分公司根據廣西郵政速遞公司的授權,向廣西航億公司出具了回執一份,稱“已收到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出具的《出質通知書》”,並告知“經覈查,已交由我司監管的貨物與上述出質通知書一致”。

由此,廣西航億公司順利獲得700萬元資金。

2014年11月5日,廣西航億公司涉嫌貸款詐騙遭銀行報案,公安機關偵查期間委託有色金屬桂林礦產地質測試中心和靈川縣價格認證中心對質物進行鑑定和估價。

有色金屬桂林礦產地質測試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和靈川縣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價格鑑定結論書》顯示,廣西郵政速遞公司監管的質物共四類,並非標註規格的硅錳合金,而是疑是硅錳合金(A類)、疑是硅錳合金(B類)、疑是硅錳合金(C類)。四類貨物合計重量785.375噸,價值僅14.7744萬元。

由於廣西航億公司無法償還該筆貸款,至2016年一審開庭時該公司尚欠銀行本息共計750.7萬元。銀行則將廣西郵政速遞公司母公司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郵政速遞公司”)告上法庭。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判決結果,中國郵政速遞公司對廣西航億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70%賠償責任。

案件回顧三:“僞造質押”騙貸案

2016年有媒體報道,揭露了中國某銀行廣州分行一名女售後服務經理被指夥同他人利用沒有真實交易的供銷合同和其它貸款所需資料,並找人冒充存款人在相關質押貸款合同上簽名。在未經存款人同意的情況下,先後分3筆以多人的共計1億元存款爲質押,從中國某銀行廣州分行騙取貸款共9500萬元,造成銀行損失9000多萬元。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上述類型案件均屬於小概率事件,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確實反映出部分銀行存在風控不足,甚至一些風控流於形式,給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通常來說,與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相比,城商行的風控能力要弱一些,主要體現在風控大數據、風控人才存在不足等方面。

他認爲,作爲銀行,應下大力氣了解貸款客戶,同時提高風控效率,以逐漸達到對企業騙貸問題的防範。可以依託科技金融等手段,從根本上預防騙貸問題的發生。

“有些商業銀行之所以風控能力不高,原因則與其過於重視業績、忽視風控投入建設等因素有關。”原標題:鋅“變成了”銀 兩銀行貸出2.7億真金白銀 鋅“變不了”銀 一男子犯詐騙罪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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