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通报2起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通报2起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淮土镇孙坑村委会原主任孙祯福违规截留私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问题。2010年至2015年间,孙祯福伙同他人在负责孙坑村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制表、上报过程中,私自截留生态公益林补偿金31399元,作为村自聘干部工资及村干部的巡山补贴发放,其中孙祯福分得3976元。2018年3月,淮土镇纪委给予孙祯福党内警告处分。

2.石壁镇江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宣流违规套取挪用粮食直补款的问题。2015年间,黄宣流经与村主任张某某等村两委干部商议,通过虚报1199.41亩田地并造册在村干部及其亲属名下的方式,套取、挪用粮食直补款75857.76元,用于支付村民水费粮、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发放村组干部补贴等支出。2018年5月,石壁镇纪委给予黄宣流党内警告处分。

宁化通报2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前,福建省宁化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方田乡泗坑村党支部原书记范忠贵违规挪用产业扶贫资金的问题。时任方田乡泗坑村党支部书记范忠贵,于2015年9月,违规挪用肉牛养殖产业扶贫资金8.675万元用于支付村部装修等支出;2016年9月挪用中央财政扶贫到户资金1万元用于支付方田乡泗坑至坪畲公路改建工程款。此外,范忠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方田乡纪委给予范忠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安乐镇夏坊村党支部原书记夏伍金违规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2012年至2015年,时任安乐镇夏坊村党支部书记夏伍金,以夏某某、叶某某等5户农户名义申请2013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5.95万元,其中2.6万元用于夏坊村账外接待费用开支。2018年4月,安乐镇纪委给予夏伍金党内警告处分。

大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大田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大田县前坪乡卫生院院长郑启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郑启红在任大田县前坪乡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将应由个人支付的2016年间6次接待外地同学等私人用餐费用计人民币2322元,经其签批后在大田县前坪乡卫生院财务账上报支。2018年5月,大田县前坪乡纪委给予郑启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大田县奇韬镇民爆物品管理站工作人员黄裕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黄裕宝同志在奇韬镇民爆物品管理站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将应由个人支付的2016年间4次接待同学、朋友等的私人用餐费用计人民币1686元,违规在奇韬镇民爆物品管理站财务账上报支。2018年6月,大田县奇韬镇纪委给予黄裕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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