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最早見於《禮記曲禮》,“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然而由於原文過於簡略,後世對這一句話也出現了諸多的解讀,而大多數的解讀都認爲士大夫可以從或肉刑,或宮刑,或所有刑罰中得到赦免,總而言之強調的就是某種特權。

  然而,這真的就是“刑不上大夫”全部的含義了嗎?我們不妨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一下——即士大夫獲得這種所謂特權所付出的代價,或者說所承擔的責任。

  我們看一下《孔子家語》的節選,《孔子家語-五刑解》冉有問於孔子曰:“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孔子回答說:“不然,凡治君子以禮御其心,所以屬之以廉恥之節也”意思是說治理君子,即士大夫,要以禮樂教之育之,使其能夠對錯誤的言行有羞恥之心,從而能夠以羞恥之心約束其言行。看起來,夫子對士大夫的道德水平有極高的要求,這大概是夫子的一種“理想國”吧。

  大成至聖先師孔子像

  然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如果在有羞恥之心約束的前提下,士大夫還是犯了罪呢?

  首先夫子主張爲尊者諱,以簠簋不飭、帷幕不修、臣節未着、下官不職和行事不請來掩飾士大夫的五種罪行,即不廉污穢而退放、淫亂男女無別、罔上不忠、坐罷軟不勝任和幹國之紀。總而言之,麪皮很重要,爲尊者諱的另一重目的卻是“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猶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爲之諱,所以愧恥之”。就是說不忍心訓斥你,卻爲你掩飾,只是爲了羞辱你。沒錯,不刑你,仍愛你,讓你內咎。

  然而,到此卻還未止,夫子對犯罪的士大夫也有極高的要求,“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而譴發,則白冠釐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縛牽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就是說知道自己的罪行泄露了,就不要等王上派官差來捉拿了,自己叩闕請罪吧,如果是大罪,則請你自裁以全名節。還是那句話,麪皮很重要。

  從夫子答冉有的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刑不上大夫,按字面理解的意思可能真的存在,但僅僅是上不加刑于大夫,而士大夫卻要自刑之,此之謂士大夫。

  士大夫請罪,不必負荊,但結局可能更爲慘烈

  “自刑”,乃至“自裁”,這就是“刑不上大夫”的對價。怎麼樣?怕了嗎?

  然而,到此爲止了嗎?並沒有!

  《孔子家語-始誅》說的是孔子爲魯大司寇,七日而誅大夫少正卯,學生子貢問:“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爲政,而始誅之,或者爲失乎?”。少正卯,那還了得?魯國的達人啊,現在您一掌權,就給剁了,這是您的過失嗎?夫子說貢啊,來,我給你說說爲什麼殺他,“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僞而辯,四曰記醜而博,醜謂非義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天下有五大惡行,一種是心思陰險;一種是行爲乖張而不聽勸告;一種是滿口謊言且善於爲之辯解;一種是對不合道義之事博聞強識;一是贊同錯誤的事情還要對其進行粉飾。這五大惡行,人但凡沾上其中之一,君子人啊,必要將那人斬殺,而少正卯身兼五惡,所以我才殺之。

  從這段回答來看,孔子殺少正卯是因爲其身犯五惡,而這五惡看起來似乎都罪不及死啊?夫子是嗜殺之人?且慢!我們再看下文。

  孔子誅少正卯

  夫子又說道:“其居處足以撮徒成黨,撮聚其談說足以飾褒榮衆,其強御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其地位足以結黨營私,其言論足以粉飾自己以獲取衆人的擁戴,而其權勢足以反抗禮樂而成爲異端,這,就是人間的奸雄啊,所以,不得不除之而後安。

  嗯,就是這樣。我們來捋一下夫子的邏輯:殺少正卯是因爲他身犯五惡,而五惡該殺則是因爲他的地位,權勢,言論,簡言之,因爲你是士大夫,而犯五惡的士大夫便是奸雄,而奸雄是有可能會對禮樂秩序造成巨大損害的,所以必須殺之。這其實是夫子爲禮樂體制所設計的止損措施,但很粗暴——殺疑罪,或殺未罪。

  我們總結一下,“刑不上大夫”或許有,但絕不純粹是溫情脈脈的恩惠或者什麼丹書白馬的特權,而是有着巨大對價的。即以禮與樂,教之育之;以羞恥心,約之束之;而君子劍,則殺之伐之。

  鏗鏗鏘鏘,殺伐之意不絕於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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