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01

本人、配偶和子女具有固定工作,收入稳定,享受有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不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02

本人、配偶和子女购买有商品住宅的,不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03

本人、配偶和子女购买有家用轿车的,不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04

本人、配偶和子女购买有运输车辆、工程机械(铲车、挖掘机、钻井设备)和大型农机具的,不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05

本人、配偶和子女注册有工商企业,或者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该工商企业和合作社运转正常,有稳定收益的;或者为专业合作社社员,并且从合作社获得分红,分红使其家庭年收入超过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标准的,不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06

因各种原因需要拆迁,已经获得拆迁赔偿的,不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图文来源:平陆扶贫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