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房六嫁”骗取150万余元,新疆男子逃亡5年后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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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0岁的李明原是兵团某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他分到了单位正在建的一套集资房。2012年4月-8月,李明先后以15万元-38万余元不等的价格“一房六嫁”,拿到150万余元房款后玩起了“消失”。5年后,李明因使用假身份露出马脚被警方抓获。9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一房六嫁”骗得150万元

2013年3月18日,除了在外地的受害人外,赵先生等5名受害人一起到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为了买房,我还贷款20万元。”赵先生于2012年8月21日从李明处购房,并付了38.8万元房款。

在赵先生之后,米女士也将38.8万元房款一次性给了李明。

随后,另外两名受害人分别给李明付了20万元、30万元的房款;外地的受害人给其付了5万元。

105平方米的高层住房,价格却如此便宜,受害人表示,是因为李明的工作身份,使他们放松了警惕。

“谁会想到,买公职人员的房子会出问题。”张先生说,他看到李明发布的卖房信息后联系了他,当时李明还邀请他去其工作单位详谈。

“李明单位必须登记才能进去,但他跟门卫打了声招呼我就进去了。”张先生说,当时觉得李明很“随和”,一路上,不断和同事们打招呼,这让他确定,李明肯定是这家单位的工作人员。

几名受害人表示,他们都被李明约去其单位详谈。

受害人李女士是李明妻子王芳的朋友,李女士说:“本以为熟人介绍可靠,谁想到弄成了现在这样。”

伪装造假赢得信任

民警告诉记者,几名受害人与李明签订的购房合同时间集中在2012年4月-8月,付款金额在5万元-38万余元不等,合同上有李明的手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也都齐全。期间,李明想尽办法让受害人相信并付款。

受害人持有的发票显示,李明的集资房分为两次付款,一笔7万元,一笔16万元,这两张发票的原件分别在两位受害人手里,其余受害人拿到的是复印件,而复印件上均盖有李明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他们不知道购房材料中的财务专用章和办公室印章,都是李明伪造的。

“有一张发票丢了,但我在复印件上盖了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李明用这种方法获取了各持有一张发票的两名受害人的信任。

“发票原件丢了,不过购房合同可以去公证。”李明用这一办法搞定了另一名受害人。

受害人汪女士说,李明在2012年5月与她签了合同后,时不时会请她吃饭,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热情大方的人会是骗子。

“一开始我对发票有点怀疑,经常打电话询问,他每次都耐心解释,后来我就不好意思再追问。”汪女士说。

就这样,李明用“诚恳”与“真心”,让受害人打消了疑虑。同时,李明表示集资房需一次性付款,让受害人在短时间内付全款或大部分房款。

“每次打电话,他都会详细介绍房子的施工进展,谁料,这是他早就设好的骗局。”受害人赵先生说。

接到报案后,警方当即对李明进行网上追逃。

潜逃5年终落网

“2013年春节后,我见部分房子已完工,就给李明打电话,但一直联系不上他。”赵先生说。直到赵先生来到李明单位被门卫告知,他已经是第6个为买房子的事来找李明的人。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他连我们都骗了。”李明的父亲说,5年来李明从未跟家人联系过。事发后,他才知道,儿子骗了钱跑了。

“我们在一起3年,没想到他把房子卖给了这么多人。”王芳说。

李明潜逃后,使用假身份证长期隐藏于内地。今年6月8日,李明的假身份证被识破,江苏无锡警方将其抓获,并押解回乌鲁木齐。

李明交代,自己长期沉迷于赌博,输了很多钱,于是萌生了出售集资房骗钱的想法。为了欺骗他人,他使用假名字在网上发布售房信息。

民警介绍,通过一房多卖的方式,李明先后骗取6名受害人150万余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赌博和偿还赌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明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新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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