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董学华检察长感谢宝山法院一直以来对区检察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表示,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精准打击,共同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6月25日下午,宝山区检察院董学华检察长、房长缨副检察长列席区法院2019年第4次审判委员会,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6月25日下午,宝山区检察院董学华检察长、房长缨副检察长列席区法院2019年第4次审判委员会,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会议由宝山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国新主持,对三起“套路贷”涉恶案件进行研究讨论。

会上,承办法官对于三起案件的犯罪事实、行为性质、犯罪金额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参会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围绕上述内容分别发表了意见。董学华检察长、房长缨副检察长发表了检方意见,针对定罪量刑、恶势力认定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王国新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于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审委会对三起“套路贷”案件进行研究,是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立行立改的重要举措,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董学华检察长感谢宝山法院一直以来对区检察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表示,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精准打击,共同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定期召开检法联席会议,会商研讨疑难复杂案件,在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把握等方面加强沟通,共同提升办案质效;要建立良性、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整理 | 朱炫伶

责编 | 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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