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持英國綠卡身份,長期居住海外

持英國永居綠卡身份,單次最長離境英國不得超過兩年以上。

如果你已經離開了2年以上,除非你能夠證明什麼特殊的個人情況導致你長期離開這個國家,並且申請回國居民簽證(returning resident visa)。

1.您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顯示:

你與英國強大的家庭聯繫

你大部分時間都住在英國

你目前的狀況以及你爲什麼住在英國以外

2.家庭成員(“家屬”)

如果符合條件,您的家屬(18歲以下的子女 )需要分別申請返國居民簽證。

3.申請費用

申請費目前爲516英鎊。

4.申請資料清單

你需要提供:

當前的護照或其他有效的旅行證件

以前的護照

一護照尺寸的彩色照片

證明您與英國有聯繫的證明文件,例如證明您已在英國獲得收入或租借或擁有的財產

您可能需要根據您的情況提供其他文件。

B. 英國入籍居住要求

入籍成爲英國公民的居住要求如下:

申請人必須在英國居住至少五年時間,並且離境英國時間不得超過450天。如果配偶或未婚伴侶爲英國公民,申請人必須在英國居住至少三年,並且離境英國時間不得超過270天。

在申請日之前的12個月,英國缺勤的總數應不超過90天;

在申請日之前的五年(或三年)申請人必須保證沒有違反移民法。

居住要求將主要參考申請人的護照或旅行證件已批准與日期戳顯示從英國抵達和離開,和/或移民局的記錄進行評估。內政部接受護照不一定會蓋章以示來自英國和在缺席無法通過其他手段來證明登陸(如機票預訂,酒店預訂等),那麼,前提是沒有任何理由去懷疑資料證明準確性權利要求,因此申請人應提供相關任何疑問的有效支持證明。

只有全日缺席將被計算; 從出發和到達的日期,英國不被算作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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