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楼老板,见旁边他人经营的台球室一直闲置,里面摆放的台球桌也没人管理,遂起窃取之心,竟将台球桌偷偷卖掉获利五千元。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辛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辛某在某广场二楼开设酒楼时,发现位于三楼被害人陈某的台球室一直闲置,里面摆放了几张台球桌,平时店内无人经营看管。2018年3月11日,被告人辛某私自将被害人陈某台球室内的五张完好的台球桌、一张损坏的台球桌,以人民币5000元卖给邓某。经进贤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陈某被盗的台球桌共价值人民币6935元。

  另查明,被告人辛某家属已向邓某退回赃款人民币5000元,赃物全部发还了被害人陈某,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辛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属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辛某家属已退赔了全部赃款、赃物,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辛某家属已主动缴纳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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