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借殼“殭屍國企”造劣質水泥:還能這樣去產能?

當下,國家水泥行業去產能、淘汰落後產能任務艱鉅。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國有企業河南南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技術落後、經營不善,2010年進入破產清算程序,迄今8年多未破產終結,成爲政府沉重的包袱。

2012年,該國企將廠房出租給一民企經營,繼續生產水泥。期間,承租方頂着“南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帽子,無視環保部門的處罰,水泥質量檢驗走過場,製造劣質水泥投放市場,而且最近3年也再沒有交過租金。這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也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給社會帶來了安全隱患。

破產清算時間雖在法律上無具體規定,但8年時間都未能徹底破產終結,也算是“僵而不死”了。更大的問題在於,這家事實上的“殭屍企業”,卻又在清算過程中租賃給一家民企實現“殭屍還魂”,且生產的還是劣質水泥,到頭來還得替民企背環保罰款。整個事件,着實是槽點滿滿。

報道稱,承租方蘭德公司不僅2015年後就再未向水泥廠支付租金,且還將納稅責任推向原有國企。此外,蘭德公司在未取得相關環保文件的情況下即投入生產,2014年還兩次被當地環保部門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可處罰的對象依然是已在破產清算中的“南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如此生意,對承租企業而言真是“無本萬利”,但對國有資產價值的保障作用,體現在哪兒?承租企業如此“任性”,這起公平性嚴重存疑的交易,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合規,必須引起重視。

事實上,由於擔心去產能帶來的就業和社會穩定問題,一些地方對企業破產清算和去產能存在畏難情緒,從而默許各種“神操作”的現象,並不少見。這起租賃事件,就嫌疑不小。

毫無疑問,該案例應讓那些由於怕擔責、怕承擔包袱,從而對去落後產能執行不力的地方政府警醒。“借屍還魂”的操作,不僅未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促進當地產業升級,企業生產的劣質水泥由於侵犯消費者權益,還引發了新的社會問題。

2017年的中央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有效處置“殭屍企業”,推動企業兼併重組、破產清算,堅決淘汰不達標的落後產能。在這方面,南陽這家水泥廠的“借屍還魂”,顯然是一個負面典型,值得各地引以爲鑑。

□任然(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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