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被执行人岳某因拒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被井陉县法院实施司法拘留。在法律的威力震慑下,岳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并全部履行了给付老人赡养费义务,被依法提前释放。

井陉:男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被司法拘留

现年56岁的岳某,在家中排行老大,下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父母亲均已年迈。他因不赡养老人被父母告上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自2018年4月起,岳某与两个兄弟每人每月负担二老赡养费400元,妹妹负担100元,二老的医疗费凭票据由三兄弟均摊。之后,岳某仅给付了二老两个月赡养费,即停止给付。截至2019年3月,岳某共欠二老赡养费及医药费4069元。父母多次催要未果,即向法院申请对其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官做大量工作,岳某仍不思悔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6月19日,法院遂对其依法实施拘留15日。

岳某被拘留后,法院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岳某不孝敬老人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他经过反省,认识到不赡养父母的错误,6月24日,岳某让女儿将所欠二老的赡养费及医药费全部如数交到法院,法院根据岳某的表现,予以提前释放。目前,此案已经办结。

法官提醒: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让老人享有幸福快乐的晚年。有些子女不孝敬、不赡养老人,拒不给付赡养费,甚至虐待老人,于理于法均不容。还有的人“不见棺材不落泪”,非得等到老人将其告上法院,被采取法律措施,身败名裂,才被迫履行,这就太被动了。

(燕都融媒体记者任利 通讯员李忠勇 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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