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印度小夥來禾做飛餅 非法居留被拘留

  我們都知道出國要辦簽證,而簽證根據類型不同是有時間限制的,不是你想待多久就能待多久的,一旦居留超過時間,或者在沒有認可的情況下工作的話,就觸犯了《出入境管理法》。前段時間,嘉善縣警方就抓獲一名在姚莊非法居留及非法打工的印度籍公民。

  “有家飯店打出來的廣告是‘來本店喫正宗印度人做的飛餅’,受到了羣衆的舉報。”嘉善縣出入境管理大隊副大隊長何斌說。民警接到羣衆舉報後,上門對這家餐廳的印度籍廚師進行調查,發現他存在非法居留的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中的規定,他早就應該離開中國境內,但他卻非法居留在中國境內達280多天。“他是去年入境的,持有正規貿易簽證,到中國來訪問及參與商業活動,不允許參加有報酬的工作。允許他停留的時間是九十天,也就是說到2017年8月12日期限滿了,現在是非法居留。”何斌說。

  據瞭解,這位印度廚師名叫瑪德文,今年21歲,去年5月份來中國謀生,曾到過上海、廣東等地尋找就業機會,之後就到姚莊的一家餐廳當廚師。“在印度我沒有正式工作,我的母親和姐妹們幹活,我就開開車。我來中國是爲了賺錢。”印度籍嫌疑人瑪德文說。

  民警介紹,這個印度人不會中文,只會簡單的英語,跟餐飲店也沒有籤正式的勞務合同,雙方只是達成了口頭約定,每天的工作時間從上午十一點到晚上十一點,月薪三千元,包喫包住。“這筆錢對他來說很可觀了,一千元寄給媽媽,兩千元自己花。他對這裏的生活環境和工作待遇很滿意,所以明知自己的簽證期限已過,但還是非法居留在中國境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目前,這位印度人已被嘉善縣警方拘留,接下去民警會將他遣送回國。

  我們也找到了僱用印度人的餐飲店,一位店員以老闆不在爲由拒絕了採訪。民警表示,在沒有取得聘用外國人資質的情況下,私自僱用外國人的話,僱主方也要受到處罰。

  據嘉善警方介紹,今年以來,嘉善縣已破獲非法居留、非法就業案約十起。

  小新說: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也成了外國人來“淘金”的目的地。

責任編輯:張義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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