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存在可能被動減持公司股票的預披露公告

證券代碼:002470 證券簡稱:金正大 公告編號:2019-040

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存在可能被動減持公司股票的預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臨沂金正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臨沂金正大”)的通知,其在上海光大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資管”)辦理的部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已觸發協議約定的違約條款,可能被實施違約處置。光大資管將有權對質押的標的證券進行違約處置,可能控股股東臨沂金正大存在被動減持的風險。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目前,臨沂金正大共持有公司股份122,68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7.28%,其中被質押股份爲120,880萬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8.53%,佔公司總股本的36.73%。本次在光大資管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初始交易金額爲50,000萬元,當前已還款25,000萬元,剩餘金額25,000萬元,當前質押股份數量爲19,850萬股,佔其持股總數的16.18%,佔公司股份總數的6.03%。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被動減持

2、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及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減持方式及時間:光大資管未明確減持方式。根據相關規定,任意連續90 個自然日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任意連續90 個自然日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5、減持數量:擬被動減持股份數量直至還清光大資管剩餘的全部本息。

6、價格區間:市場價格

7、股東承諾的履行情況

公司於2010年9月8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發行前公司控股股東臨沂金正大承諾:自本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本次發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該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等),也不由本公司收購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該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等),承諾期限屆滿後,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轉讓。該承諾已經履行完畢。

公司於2018年9月11日披露《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管理層及核心員工擬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司控股股東臨沂金正大承諾在公司實際控制人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諾外的其他承諾,臨沂金正大均嚴格履行,不存在違反承諾的情形。

三、相關風險提示

1、目前,臨沂金正大正在同質權人進行積極的溝通,努力尋求補救措施,爭取達成還款計劃,盡力降低或避免本次逾期造成的不利影響。若上述質押股份被強制處置,不會導致本公司實際控制權及實際控制人的變更,也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

2、本次被動減持應符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要求,公司將督促臨沂金正大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由於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屬於被動減持,減持計劃尚存在具體的減持時間、數量、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公司將按規定披露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

四、備查文件

臨沂金正大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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