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關於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促穩定 揚正氣 保平安!
零容忍 掃黑惡 淨環境!
關於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
投案自首的通告
爲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按照寬嚴相濟的原則,給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以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訟訴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打擊的十類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爲:
(一)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二)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四)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五)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六)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七)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八)非法高利放貨、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九)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十)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二、凡是實施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對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違法犯罪人員委託他人先代爲投案或者先以信函、電話等方式投案,本人隨後到案的,或者僅因形跡可疑被司法機關或者有關組織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尚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罪行的,視爲自動投案。
四、違法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動、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爲自動投案。
五、違法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爲,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六、對涉黑涉惡腐敗及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主動交代問題、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可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七、對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爲非作惡的違法犯罪人員,將依法從嚴懲處。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舉報電話:
0718-6825650(縣監察委員會)
0718-6891860(縣人民法院)
0718-6821903(縣人民檢察院)
110 / 0718-6827061(縣公安局)
咸豐縣監察委員會
咸豐縣人民法院
咸豐縣人民檢察院
咸豐縣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
編輯:高雅
審覈: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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