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问答」关于损失补偿原则的一些问题

互动问答

有些消费者对于损失补偿原则的一些问题还不太了解,今天晓保将就关于这方面进行解答。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也可随时在后台留言咨询。

「互动问答」关于损失补偿原则的一些问题

今日互动问答

某读者

什么是损失补偿原则?

晓保

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含义包含两层:一是只有当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需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种事故或者事件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被保险人没有遭受损失,就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质的规定。二是被保险人可获得的补偿量,仅以其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或保额为限,即保险人的补偿恰好能使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而不能使被保险人获得多于或少于损失的补偿,尤其是不能让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利益。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量的限定。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

某读者

为什么要坚持损失补偿原则?

晓保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首先,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补偿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之一,损失补偿原则恰好体现了保险的基本职能,损失补偿原则的质的规定和量的限定都是保险基本职能的具体反映。其次,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取额外利益,减少道德风险。

某读者

人身险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吗?

晓保

人身保险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互相约定保险金额,并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的保险。人的生命是难以用货币衡量的,人身保险中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行确定的,而且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倘若其持有多份保单,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获得多重给付。因此,对于损失补偿原则来说,人身保险是一种例外(但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仍然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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