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每月最高十元的教師教齡津貼能否提高?教育部:繼續努力爭取

針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235號“關於進一步提升教師獲得感、幸福感、尊嚴感的建議”,教育部近日在其官網公開了相關答覆。其中,對於“提高教師教齡津貼標準”的建議,教育部稱這有利於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接下來“將繼續努力爭取”,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上世紀80年代,我國出臺了《關於教師教齡津貼的若干規定》,開始對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發放教齡補貼。教育部上述回覆提及,教齡津貼於1985年設立,曾經對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發揮了較大作用。

“國家設立教齡津貼是爲了體現對教師職業的特殊尊重,當時教師工資普遍只有每月幾十元,每月3-10元的教齡津貼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激勵作用。目前教師工資已經普遍每月三、四千元,教齡津貼仍然每月3-10元,已經失去了其應有的功能。”教育部在回覆中稱,廣大教師對此意見較大,希望國家提高教齡津貼標準,將尊師重教落到實處。

關於提高教師教齡津貼標準的建議,教育部稱,這有利於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教育部將繼續努力爭取,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事實上,近些年來,各級兩會上時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希望國家有關部門提高教齡津貼。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馬秀珍接受新華社採訪時稱,建議適當提高教齡津貼,讓長期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不在待遇上喫虧。

“目前的職稱評價標準往往重視發表的文章及獲得的獎項,有些老師在教學上付出了相當的努力,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但在科研上卻較少去重視,低水平的教齡津貼導致一線教師的工資水平較低。”馬秀珍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說,設立教齡津貼不僅體現了社會對教師的重視,也符合教育發展的規律。

她建議,教齡津貼要隨着其他津貼、補貼的增長而增長,按當地教師隊伍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提高,按照最初教齡津貼佔工資總數的比例算,目前的教齡津貼應該調整爲每月200元-300元。這樣有助於在一線專心於教學工作的老師安心做好教育。

根據2017年1月《江西日報》報道,該省人大代表聶仕雄建議,教師的教齡津貼要隨着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增長,按當地教師隊伍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提高。“按照最初教齡津貼佔工資總數的比例算,目前的教齡津貼應調整爲每月200元至500元。在國家未出臺新標準之前,我省可出臺地方性政策,制定新標準。”

對於輿論呼聲,《中國青年報》2018年3月也曾載文,建議國家將教齡津貼調整政策納入工作日程,不採取固定數額的方式,而是依據社會整體物價水平或教師基本工資的數額,建立一個按比例協調聯動的辦法,規定一個合適的百分比。

“例如,教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月的教齡津貼發放標準爲其本人基本工資的3%;滿10年不滿15年的,爲5%;滿15年不滿20年的,爲7%;滿20年以上的,爲10%。”上述文章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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