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我是老陳,這是我的新號碼,你存一下。”“老沈,幫我轉個賬,求人辦事兒給點好處費,我直接給不太合適......”就這樣,大學教師沈某某被所謂的老友“老陳”騙走了20萬。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手段不斷升級,目標對象也“升級”,虹口檢察院檢察官段輝辦理的這起電信詐騙案中詐騙鏈條環環相套、分工明確,讓高學歷人羣也“中招”。

熟人來電,大學老師也中招:“流水線式操作”電信網絡詐騙危害升級

東方IC

案情回顧

2016年3月某天下午,上海某高校教師沈某某收到朋友“陳某”用陌生手機號發來的短消息,稱自己更換了手機號碼。於是,沈某某就把陌生號碼保存了起來。第二天,“陳某”發短消息讓沈某某幫忙轉錢,“要給別人好處費,自己轉不好。”沈某某回憶說,“他是我多年的老朋友,我同意幫他轉錢。我把我的銀行卡號給了他,讓他打錢給我,我再幫他轉出去。”

隨後,沈某某收到一張銀行轉賬憑證截圖,“陳某”表示已經把10萬元轉賬到沈某某的銀行卡上。“我的銀行賬號一直沒有入賬信息,而對方說他的銀行卡已經被扣款,是銀行系統在升級導致延時到賬。然後,對方多次詢問我有沒有收到。”沈某某說,“我看他比較急,就先用自己的錢幫他轉賬去指定賬戶了。”之後,“陳某”又發銀行轉賬憑證截圖給沈某某,稱又轉了20萬元給沈某某,讓其幫忙再轉。在“陳某”的一再催促下,沈某某又往指定賬戶轉了10萬元。沈某某後來起了疑心,他打電話過去,但一直沒人接。沈某某再給陳某原來的手機號打電話,才知道被騙了。

詐騙團伙是如何知道沈某某有一個多年好友“陳某”的呢?這個犯罪團伙分工明確,分爲“拿料”、“砍樹”等多個環節。“拿料人”通過招聘網站、社交平臺等獲取被害人基本信息後,交由“砍樹人”僞裝成被害人的熟人實施詐騙,最後由主犯將騙得的錢款取出分贓。

“拿料”是實施詐騙過程中最基礎的一環,也是大部分團伙成員從事的工作。他們從58同城等大型招聘網站上搜集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的郵箱,然後冒充該公司的老闆或法定代表人發郵件,謊稱公司的通訊錄丟失了,請他們補發一份。隨後,“砍樹人”就會利用這些個人信息編織身份、實施詐騙,他們僞裝成被害人的同事、朋友、親戚等,謊稱因各種不便向被害人尋求幫助,需要通過被害人銀行賬戶向朋友轉賬。

“在此過程中,詐騙分子通常會發送僞造的銀行轉賬憑證,讓被害人輕信相關錢款已轉,只是由於銀行轉賬的延遲性,還無法查到錢款到賬。”辦案檢察官說,不少被害人在沒有確認錢款到賬的情況下,就把自己的錢款轉到“砍樹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檢察官釋法

電信網絡詐騙的套路與傳統電信網絡詐騙不同,在獲取信息階段,由原來簡單地買賣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等信息轉變爲多角度、多環節採集,進而形成目標人物“畫像”。如在上述案件中,詐騙團伙先從公司人事部門入手,騙取公司全體員工的個人信息。從面上覆蓋後,詐騙團伙會進入社交平臺深入瞭解被害人個人信息,進行點的突破。最後,用搜集來的信息編造故事與謊言,讓被害人一步步放下防備之心。在詐騙過程中,由直接讓被害人轉賬升級爲僞造銀行轉賬證明詐騙,利用銀行轉賬延遲等藉口來製造時間差,騙取被害人信任,進而騙取錢財。在犯罪組織上,分工更加細化,試圖以此來逃避法律責任。在上述案件中,“拿料人”到案後,辯稱自己只是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未具體實施詐騙。因此,分工式的電信網絡詐騙有別於傳統詐騙,各環節分工之間,具有層層遞進、缺一不可的關係,是一個完整的犯罪鏈條,也是流水線式的分工操作。

檢察官建議

檢察機關正在嚴厲打擊此類侵害人民羣衆財產權益的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嚴格把握證據及定罪量刑標準,防止此類犯罪形成產業鏈、犯罪人羣集團化。另外,一些經手公民個人信息的行業如銀行、電信、快遞、電商等從業人員監守自盜導致信息泄露,還有一些網絡支付平臺存在安全漏洞,使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這些都給犯罪分子提供了實施犯罪的“素材”。對於公司企業,建議加強人員培訓,提高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降低從內部泄露公民信息的可能性。對於公民個人,遇到涉及金錢轉賬問題,不要輕易相信對方換號碼等說辭,最好能與親戚、朋友聯繫確認一下是否是本人,或向當地派出所求助,以防上當受騙。

新民晚報記者 袁瑋 通訊員 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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