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飛鴿告ofo案宣判:ofo被凍結8082萬元財產

北京頭條客戶端 溫婧

北京頭條客戶端2月21日消息,2月20日,ofo和天津飛鴿的欠款一案有了新進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ofo的運營主體東峽大通付給天津飛鴿7271萬及違約金779萬元。同時,天津飛鴿申請對ofo實行財產保全,價值8082萬。

  事件:東峽大通8082萬元財產被凍結

2016年開始,天津飛鴿和東峽大通之間建立了貨物買賣關係,天津飛鴿公司向東峽大通供應自行車及相關配件。2017年11月,雙方還約定,在天津飛鴿公司正確完整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如東峽大通公司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東峽大通公司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天津飛鴿公司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018年4月,天津飛鴿公司、東峽大通對應收賬進行覈對,並簽約《往來賬項詢證函》。雙方確認截止2018年4月8日,東峽大通公司欠付天津飛鴿公司貨款87608172.9元。

此後,東峽大通公司僅支付了部分貨款,經天津飛鴿公司統計,截止2018年5月30日,東峽大通尚欠天津飛鴿公司貨款73037957.9元。天津飛鴿公司已就欠款情況多次與東峽大通公司溝通、催要,但東峽大通公司至今未能償還上述欠款。

東峽大通辯稱,其在對飛鴿公司供應的車輛部件進行抽檢時,發現2017年11月、12月存在質量問題,經協商,確認天津飛鴿公司賠償東峽大通公司327800元,應從貨款中扣除。

最終法院判定,東峽大通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付給天津飛鴿貨款72710157.9元及違約金7789499元;東峽大通同時付給天津飛鴿違約金,以7271萬元爲本金,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照日萬分之五計算;東峽大通付給天津飛鴿保全費5000元。東峽大通還需要給付案件受理費44萬餘元。

同時,天津飛鴿還申請對ofo進行財產保全。最終法院進行了民事裁定。法院對東峽大通價值80827456.9元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或扣押,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回溯:2、3年前ofo和飛鴿還是甜蜜期

就在2、3年前,ofo和飛鴿還處於甜蜜階段。作爲ofo的代工廠,飛鴿拿到的訂單是500萬輛。當時飛鴿還表示,後期隨着ofo的擴大,飛鴿也會極力地配合。此外,飛鴿研發部總監趙錕還表示,生產線上平均15到17秒生產一輛ofo共享單車,一條生產線上每天生產共享單車2000餘輛。從2016年12月到2017年3月,飛鴿爲ofo完成80萬輛車訂單,佔其全年產能三分之一。

而ofo也表示,跟飛鴿合作,“因爲他們有幾十年生產經驗,他們最懂用戶體驗,生產工藝非常優良。而一些所謂自主研發產品,沒有經過幾十年消費檢驗,很難在短期內達到最佳用戶體驗和顛覆性技術革新。”

不過很快,甜蜜期就隨着共享單車落幕的大潮過去了。如今,ofo深陷多起糾紛。

  關注:飛鴿是否能按時拿到貨款還是未知數

本文圖片均來自北京頭條客戶端

雖然法院判決飛鴿勝訴,不過最終其能否按時拿到貨款還是未知數。

去年11月,ofo還被判給另一供應商上海鳳凰欠款7191萬元,不過ofo卻選擇了“分期付款”。

根據上海鳳凰自行車公司的公告,2017 年,鳳凰自行車與東峽大通簽訂了《自行車採購框架協議》後,鳳凰自行車與東峽大通簽訂了多份採購合同。經雙方覈對,截至起訴之日,東峽大通仍欠鳳凰自行車貨款人民幣6,815.11萬元。根據採購合同,東峽大通拖欠貨款及費用的行爲嚴重違約,鳳凰自行車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海鳳凰方面要求被告支付貨款6,815.11萬元,並賠償原告逾期付款違約損失186.52萬元、支付原告律師費、擔保費等20萬元(暫計)等,共計7000餘萬元的費用。

東峽大通公司爲ofo的全資子公司,ofo創始人戴威爲其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共享單車風頭正旺,上海鳳凰自行車與ofo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其中規定,自簽署該協議之日起,東峽大通或其關聯公司在12個月內,向鳳凰自行車提供總量不少於500萬輛的採購計劃,鳳凰方面表示,“若按照公司2016年度運行情況,協議約定的500萬輛採購量將給鳳凰自行車帶來約4000萬元的收益。”不過,時隔一年,去年5月鳳凰的公告顯示,鳳凰僅向ofo的運營方東峽大通及其關聯公司提供自行車產品186.16萬輛,實現銷售收入6.37億元。從交易量來估算,雙方實際交易僅爲這份協議預期的不到4成,據此估算,鳳凰方面的收益僅有1000萬出頭。在其拖欠貨款7000萬元的基礎上,鳳凰方面會形成較大虧損。

法院判決東峽大通支付上海鳳凰7191萬元的款項,不過最終,ofo因無力一次性償還,僅支付了2792萬元,其餘部分將以分期付款方式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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