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獵雲網 

獵雲網發現,根據2月20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信息披露,ofo和天津飛鴿車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天津飛鴿”)以及與上海鳳凰自行車有限公司(簡稱“鳳凰公司”)的兩起合同糾紛案有了結果。

天津飛鴿”告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簡稱“東峽大通”)一案,據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東峽大通需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天津飛鴿違約費,其中違約費包含ofo所欠貸款7000多萬元以及相關利息。

鳳凰公司告東峽大通一案,據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東峽大通需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所欠鳳凰公司的貸款6800多萬元及相關利息。

兩起案件均於2018年11月13日宣判。另外,據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顯示,在2018年7月4日,法院已裁定同意天津飛鴿申請的凍結被申請人東峽大通在銀行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東峽大通相應價值的財產共計8082.75萬元。

另外,根據天眼查顯示,東峽大通被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定性爲“失信被執行人”。緣由是,被告東峽大通未履行法院判決,支付原告科銳爾人力資源服務(蘇州)有限公司服務費144000元、稅費8640元,合計152640元。

據天眼查顯示,在糾紛案件中,目前東峽大通已有64次被作爲被執行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