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蒙古人本没有株连九族的传统,但在李璮谋反以后,不少人开始向忽必烈反映王文统的儿子王荛经常与李璮互通消息,可能是李璮在燕京的内应。于是,中统三年(1262年)二月二十三日,忽必烈下令以与李璮“同谋”之罪,将王文统并其儿子王荛一并处死。

1262年,正在忙于和弟弟阿里不哥打内战的忽必烈,意外地得知了一个惊人消息:益都行省长官、汉世候之一的李璮将要发动叛乱。

李璮,字松寿,是红袄军首领李全的养子。李全是山东潍州人,史称其个性豪爽,任侠仗义,精通武艺且擅使铁枪,江湖人称“李铁枪”。

他是忽必烈的第一个汉人丞相,最后为何会因为涉嫌谋反被诛杀?

金国灭亡后,李全在宋蒙之间忽叛忽降,最终于1231年在扬州城外被宋军杀死。李全死后,李璮继承他的职务为益都行省长官。

当时的益都行省辖有山东东部,几乎占山东全境的一半东滨大海,南与南宋的淮南东路隔淮相望。

由于益都的战略地位极其重要,历任蒙古大汗往往极意笼络和迁就于他。李璮还利用益都属于成吉思汗幼弟铁木哥斡赤斤食邑的关系,娶了塔察儿妹妹为妻,成为黄金家族的女婿。

此外,李璮的岳父王文统,又在担任中书省平章事,是忽必烈极其宠信的汉人高级官员。

李璮的叛乱很快被蒙军扑灭,当年二十日清晨,蒙古军向济南发动总攻,李璮部众将近六千人从东、西、南等三处城门出城投降。

随后,李璮在绝望中亲手杀死一妻二妾和子女,乘船入大明湖跳水,结果水浅未死,被打捞上来成为俘虏。

史天泽在没有得到忽必烈批准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地以“宜即诛之,以安人心”的理由将李璮处以凌迟之刑。

史天泽唤黄眼回回先砍去李璮两臂,接着是两足,再开食其心肝,割其肉,最后才枭首悬挂于军营大门之外。

不过李璮的造反作乱尽管短暂,却给中书平章政事王文统引来了杀身之祸。王文统曾经做过李璮的幕僚,后来又成为李璮的岳父。

1259年,忽必烈藩府书记刘秉忠﹑张易等向其推荐王文统,称此人才智出众。

次年,忽必烈提拔王文统担任中书省平章政事委以“除旧弊,立新政”的重任。王文统执政后颁布一系列条画,包括整顿户籍和赋税徭役,罢私盐,发行中统元宝交钞,分立中书左三部﹑右三部等。

可以说元朝初期各项制度的奠定,王文统起了重要作用。

不仅如此,王文统还善于理财,“钱谷大计﹐虑无遗策”,使国家财政收入大增。

此后,忽必烈对王文统经常抱怨相见恨晚,允许他平时自己可以在中书省定夺小事,只有大事才需要前来面奏。

蒙古人本没有株连九族的传统,但在李璮谋反以后,不少人开始向忽必烈反映王文统的儿子王荛经常与李璮互通消息,可能是李璮在燕京的内应。

没过多久,有人从涟水送来了几封李璮与王文统交往的书信,信中有“期甲子”的言语。

意思就是到甲子年,即中统五年发起叛乱,等于说王文统早已知道女婿要谋反,却没有及时上报。

忽必烈召来窦默、姚枢、王鹗、刘秉忠及张柔等,给他们一一看过王文统与李璮来往的书信,问:“你们觉得王文统该当何罪?”

诸臣都说:“应当处死。”

于是,中统三年(1262年)二月二十三日,忽必烈下令以与李璮“同谋”之罪,将王文统并其儿子王荛一并处死。同时发布诏书晓瑜天下,说明王文统负国恩而被处死的真相。

其实,仔细想来,王文统“内应外合”并无确凿证据。根据王文统自我辩解的情况来看,李璮很可能向他透露过反蒙的意图,王文统既没有明确反对,但是肯定也没有表示赞成。

不过,王文统并非忽必烈藩邸旧臣,而是靠着自己的才干得到了忽必烈的赏识和重用。作为一个外人,引起无数嫉恨和攻讦也在所难免。

因为此时的王文统年事已高(70岁),而且已经位极人臣,从常理上来看,根本没有动机参与李璮叛乱。

遗憾的是,当初对他表示无比尊敬的满朝文武,居然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求情,这是他真正可悲的地方。

更加重要的是,王文统被杀引发了忽必烈对汉人的疑虑。

色目人(中亚河中地区、欧洲、伊朗等地来华的诸色人)趁机向忽必烈输送忠心,称“回回人虽时盗国钱物,未若秀才敢为反逆”。

此后,忽必烈再也未像早期那样信任过汉人大臣,从而影响了蒙元一朝的政治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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