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女性狀告強生獲賠46.9億美元背後的文化邏輯

文/周祿寶

22人,獲賠46.9億美元,這是一則真實的新聞。假如這件事情放在別的地方,可能是另外一個相反的結局,這22名受害女性一定會被以敲詐勒索罪先行羈押,再進行輿論公審。

當地時間8月22日,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巡迴法院的一名法官確認,22名女性針對強生爽身粉致癌的指控判決成立,判決涉及賠償金額爲46.9億美元(約323億元人民幣)。在8月22日晚,聖路易斯市巡迴法院的Rex Burlison法官確認了今年7月12日陪審團的決定,認定原告22名女性勝訴,她們聲稱強生公司的滑石製品,包括嬰兒奶粉,含有石棉,並導致她們患卵巢癌。

加拿大有一位黑人,出監後發現自己在羈押期間瘦掉了五斤,起訴獄方要求賠償5萬美金,加方有關部門最終支持了他的訴求,黑人得到摺合人民幣30多萬元的賠償。

我看過一則新聞,說美國一名男子在乘坐酒店電梯時,由於電梯故障原因急速下降,導致該男子被困電梯些許分鐘。男子後來狀告電梯肇事酒店,要求賠償大約30多萬美元的精神損失費,理由是他被困電梯導致夫妻生活慾望下降、情緒低迷。審理案子的法官經過親自走訪、詢問男子妻子後發現,該男子近期確實存在夫妻生活質量下降的現象,所以法官理所當然就支持了男子的全部訴訟請求。

就是這些“缺斤少兩”、“情事下降”的人性審判,很完美地演繹了一個國家的法制與百姓的權利意識,體現了一個國家的全民素養、全民文化。這裏面的文化不僅僅是法制的文化與公民綜合的文化修養,還有管理者、裁判者真正以人爲本的共建理念。一個國家的應該有自己的文化,這種文化應該是鐵面無私的,也是溫暖如春的。

有時候,表面上看,是一個簡簡單單的裁判,背後卻藏一個國家強大文化的內涵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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