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宗让人无比痛心的案件,痛心的是一夜之间18名无辜民众与亲人阴阳相隔,痛心的是被告人刘纯露选择极端的方式解决自身情感的问题,最终酿成悲剧!”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说道。

表白失败点燃汽油纵火,酿祸就在一念间

今年4月23日晚上,32岁男子刘纯露和朋友来到广东省英德市一家KTV喝酒唱歌。期间,他向喜欢的服务员张某某表白,却遭到拒绝。

此后,刘纯露在与他人谈买卖灵芝生意时,被自称是KTV老板的另一人打岔,交易不成便心生愤怒,扬言要放火烧掉KTV。

4月24日凌晨0时30分许,刘纯露将停放在该处的自己的摩托车输油管拔掉,导致油箱内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之后,他不听朋友劝阻,用打火机点燃地面上的汽油。火势迅速蔓延至KTV门口,将门口的木门、摩托车引燃,导致KTV内未来得及逃出的18人被高温烟熏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数人在逃生过程中受伤。

刘纯露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当日早上10时许,刘纯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小伙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为什么刘纯露会因个人感情就放火?刘纯露放火时是否患有精神病?

在审查本案时,清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提出以上两点疑问。

为确保办案的准确性,刘祥福要求对刘纯露作精神病鉴定。

审理期间,刘祥福多次调阅案卷材料,到看守所提审被告人,认真听取辩护律师、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剖析案件细节,梳理争议焦点,制定庭审预案。

“我们既要追究刘纯露的刑事责任,也要依法保障他的个人权利,做到不枉不纵。”刘祥福对办案助理说。最终,经鉴定,刘纯露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直指被告人犯罪事实,检察长痛斥犯罪行为荒谬

8月16日上午9时,由清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社会关注度高的英德“4·24”纵火案在英德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刘祥福宣读起诉书,指明被告人刘纯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以及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刘纯露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予以严惩。

刘祥福围绕案件核心讯问被告人,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进行举证、质证。随后,刘祥福发表公诉意见,直指被告人犯罪事实。

庭审现场,被告人刘纯露否认自己故意放火。

“被告人刘纯露作案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明知道KTV楼上有顾客在喝酒唱歌,并且无论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和刚才庭上的讯问,刘纯露供述都知道放火会造成人员伤亡,可见此刘纯露放火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刘祥福当庭指出,刘纯露的辩解不成立。

刘祥福从法理情方面痛斥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荒谬,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严重伤害。刘纯露当庭落泪并表示认罪悔罪。

9月11日下午,广东省清远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纯露放火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放火罪一审判处刘纯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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