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剛認識不久的“白富美”朋友自稱資金週轉有問題來找你借錢,你會相信她的說辭嗎?會把錢借給她嗎?近日,有一名女子,就以這樣的藉口詐騙了好幾個人。

陳先生帶着一名女子來到石獅湖濱派出所報案稱,他被這人騙走了8千元,自己的朋友也被騙了兩部iPhone X手機。該女子自稱叫蔡雅玲,是某知名地產的負責人。但當民警審查時,卻發現她的身份有問題。

石獅市公安局湖濱派出所刑偵中隊民警 陳福財

我們通過人像識別比對之後,發現這個嫌疑人實際上是姓施的一個女子。後來我們通過審查發現,這個人不止實施了這兩次詐騙,另外還在7月份的時候,詐騙了另外一個姓邱的男子3萬元現金。也是通過假冒某地產集團的負責人,騙取別人的投資款。

嫌疑人姓施,晉江龍湖人,今年45歲。受害人邱某稱,自己當時與化名爲蔡雅玲的施某正在交往,但當她從自己這裏先後借走三萬元之後,就再也聯繫不上了。民警調查時發現,施某用來與陳先生和邱某聯繫的微信的確不是同一個。但她對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可謂是“苦心經營”。

石獅市公安局湖濱派出所刑偵中隊民警 陳福財

施某先在自己朋友圈裏,經常發送那些某地產集團的,投資的,還有到哪裏去考察的,包括在會議上發言這些內容,給人造成一種錯覺,認爲這個人是有身份的,而且是有錢有地位的,覺得她有這個經濟實力。

同時,施某還利用修圖軟件,對自己的照片進行修改,試圖使自己看起來年輕點,以此去結識不同男性並進行詐騙。更令警方意外的是,這並不是施某第一次涉嫌詐騙被抓捕。從2006年開始至今,她先後三次因涉嫌假冒身份、情感類詐騙、投資類詐騙被判刑。

石獅市公安局湖濱派出所刑偵中隊民警 陳福財

如果說碰到這一類有要借款的話,要對借款人身份進行覈實,不要輕易借錢給不明身份的人。如果說發現已經被騙的話,建議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平常這些聊天記錄,跟轉賬記錄截圖都要保留,要作爲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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