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保定徐水土地亂象續:“徵地”“收儲”糊塗賬,上級土地部門毫不知情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中國之聲報道了河北保定徐水區20天“徵地”萬畝,未批先佔“圈地”。專家呼籲應警惕雄安新區周邊區域“搶佔”土地資源的做法,干擾雄安新區的千年大計。

針對徐水區“名爲土地收儲,實爲土地徵收”的做法,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回應稱,作爲市級土地管理部門,對徐水區如此大面積地“徵收”土地毫不知情。一場突破現行土地管理法規的“土地徵收”,也引起一定的爭議。服務雄安新區,周邊區域究竟該如何作爲? 

上級主管部門毫不知情:“你們是徵地還是儲備啊?”

去年10月,保定市徐水區政府一天發佈5則土地“收儲”公告,稱將在一個月內“收儲”包含雄安新區周邊管控區5個村莊在內共17個村莊的耕地,目的是爲建設植物園、中小企業園、華訊天谷等項目。部分村民對土地“收儲”的合法性提出質疑,並稱“收儲”過程中,存在強迫簽字的現象。

記者調查發現,當地政府雖然發佈的“土地收儲”公告,但實際操作中卻是“土地徵收”或者“土地流轉”。土地收儲、徵收和流轉,這三者概念完全不同,涉及程序和範圍完全是兩回事。徐水區政府區長李志永對此回應稱:“嚴格意義上來講,我們不叫土地收儲,實際上是以村集體爲單位的土地整理或者土地流轉。我們也可以叫土地預徵,是爲了便於土地管控。”

針對徐水區“名爲土地收儲,實爲土地徵收”的做法,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作爲上級土地管理部門,對徐水區如此大面積地徵收土地毫不知情,而且感到很喫驚,“這是怎麼回事啊?我們一直在問他們。我們國土局建設用地處的同志,他們還不知道這事呢。我們一直在問,說你們這是幹什麼,你們是徵地還是儲備啊?”

徐水區如此大面積地“收儲”耕地,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處室竟是“一頭霧水”。據介紹,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尚未收到來自徐水區方面關於發佈徵地告知的申請書:“如果是正式的徵地,應該由我們保定市來發布徵地告知,徐水區的這個,我們還沒有收到發佈徵地告知的請示。”

保定市主管部門負責人:徐水區政府做法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

記者調查發現,涉及“土地收儲”的村莊,大部分村民已簽訂徵地補償協議書,徵地補償款也已打入個人名下賬戶。而有的村莊簽訂的是土地流轉協議書,流轉期限20年,每畝1290元,一次性支付。

專業律師指出,徐水區政府雖然對外發布的是“土地收儲”公告,但實際是土地徵收行爲。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徐水區發佈的土地收儲公告也不符合規範的土地收儲公告格式:“儲備的公告,嚴格來說是徵地告知。收儲工作,我也問了市局土地儲備中心主任,說沒有這個格式。它雖然發佈的土地收儲公告,但不是土地收儲。”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徐水區政府的這種做法,不符合土地管理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於徐水區政府是爲了“管控”土地的解釋,這位負責人稱:“管控的辦法可能有各種各樣的,但也不一定非得用這種方式。我個人認爲,我們的工作應該有法律依據,我們做的每一項工作應該有法律條文在支撐,都有法律程序的。”

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是當前農村經濟工作的頭等大事。黨中央早已對這項工作作出部署,各省政府強力推進。河北要求各地務必於2018年年底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但在保定市徐水區,記者發現,不少涉及“土地收儲”的村莊,都沒有如期頒發土地權證。保定市農業農村局經管處相關人員對記者表示,雖然省裏有明確要求,仍有地方未落實,“各個地方發的時間不相同,現在好多地方都已發證。最後確權證上是蓋的是縣政府的章,由於縣區政府是發證主體責任單位。一直在督促發,據瞭解有的證已到鄉鎮,還沒有發到村裏頭。”

知情的鄉鎮幹部說,一些鄉鎮土地權證都已發到鄉鎮,如果發下去,會給徵地帶來不小的阻力和難度。河北喬烽律師事務所主任喬烽認爲,應發土地權證卻故意不發,背後的用意很明顯,這也導致中央或者省裏的政令在基層得不到落實。

徐水區這次大規模收儲耕地,一方面是村民對當地政府“圈地”貼邊發展的質疑,另一方面是區長稱是爲“管控”土地,服務雄安發展的考慮。到底是徵地還是收儲?業內專家如何評價? 

“景觀帶建設”徵收土地,搖身一變成了房地產項目

多位村民聯名給中國之聲寄來的反映材料稱,徐水區毗鄰雄安新區,在此次徵地片區內和周圍已建有多個高端房地產樓盤,打着毗鄰雄安的旗號對外銷售。

記者實地走訪土地“收儲”公告涉及片區及周邊區域,發現多個房地產樓盤。在華訊天谷片區,“天葉·悅山湖”樓盤多座山體別墅已初步建成,整個項目緊鄰向白洋淀進行生態補水的8000畝瀑河水庫,項目還規劃有山體公園、山頂度假酒店、高爾夫球吧、垂釣俱樂部等配套設施。

樓盤銷售人員稱,該地產項目在此次政府徵地的片區內,未來當地要建天谷小鎮,發展潛力很大,“半山別墅是我們這邊後期有業主想要私人會所,到時候再說,這個還沒有確定下來。現在確定下來的是在會所的南側,這是聯排、雙拼,但是這個已經沒有房源了。之前售價中間戶是258萬。”

在劉伶路片區,“尚品”“禧悅城”等樓盤已開始運行。有村民指着眼前的樓盤說:“這一片以前都是我們的耕地,政府從我們手裏以每畝11.9萬元的價格收走地,現在我家這3畝多地都賣了也買不了一套房!”

徐水區東史端鎮下河西村位於雄安新區周邊管控區,該村多位村民向記者反映,政府以建設景觀大道爲名徵收他們的土地後,實際卻建起了商業住宅樓。一位村民拿着一張補償協議說,下河西村委會今年2月以“加快華龍路景觀帶建設”爲名徵收了他的土地,現在卻搞起了房地產,“每畝16.8萬元爲標準徵收,全都以景觀大道爲名徵,都是現在的‘玉瀾灣’(地產項目)所在地。是說建景觀大道,最後都私下協調了。”

專家:如此“收儲”要不得

專注土地政策研究多年的蘇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程雪陽表示,保定徐水區的做法確實是違法的。根據《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規定,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徵收批准手續並完成徵收的土地,纔可以收儲。也就是說,如果收儲土地是集體農田,沒有走完“農轉用”徵地手續之前,是不能收儲的,更不能通過收儲直接代替徵收。

而鄭州大學中國土地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崔向前認爲,利用土地儲備整理的方法,把擬徵收土地列入儲備計劃,是地方政府破解供地矛盾、提高供地效率的較爲合法合規的思維,這種做法本身並不違法,關鍵難點在於擬徵收土地性質爲集體土地,仍然要走徵收程序。用土地流轉的方式,先行把土地集中起來,在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對經營權進行控制,這樣可以有效管控散戶的非法違建、破壞性經營等現象,“作爲徵收前的過渡辦法不失爲一種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但如果面積較大則容易造成財政壓力和維穩壓力,加之項目落地一旦出現跑偏,政府舉債主導的土地流轉和棚戶區改造項目會造成較大的地方債,對於這些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均應該警惕。”

針對外界質疑,當地將採取哪些措施回應關切?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

記者 管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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