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3673萬元,可比克、豆本豆、和其正母公司達利被指爲“騙子”

投稿來源:京華食報

旗下擁有豆本豆、可比克薯片、達利園麪包、和其正涼茶、樂虎等知名品牌的達利食品集團栽了,這家營收超過200億的上市公司,竟然在全國範圍內幹了件不齒的事情。

“這跟騙子有什麼區別?!”漣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區分局局長郭波接受媒體採訪時如此直言。6月17日,江蘇漣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達利食品集團處以3673.04萬元罰款,有說法稱,這是史上最嚴的一起虛假廣告的罰單了。

不過,對於監管部門的罰單,達利集團並不認同,表示要以法律途徑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緣起消費者的一次投訴

根據“淮安發佈”公佈的信息顯示,此次事情緣起於消費者的一起投訴。

2018年8月7日,市民鍾先生在漣水縣某超市購買了兩罐可比克薯片,按照罐身上印有“快樂助非遺,紅包搶不停”的助力非遺活動相關提示,鍾先生用手機掃描二維碼,然而跳出的頁面提示活動已經結束,無法抽獎。

“既然抽獎活動已經結束,爲何印有助力非遺抽獎活動說明的商品還在市面上銷售?”於是,鍾先生撥打了市政府便民服務熱線“12345”進行投訴。漣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區分局隨後立即開展相關調查。

重罰3673萬元,可比克、豆本豆、和其正母公司達利被指爲“騙子”

據悉,鍾先生投訴的2罐可比克薯片中,其中一款紫色罐裝的包裝上印着“快樂助非遺,紅包搶不停”10個字,活動內容介紹也很詳細:活動期間,凡購買可比克活動裝薯片,開蓋掃描封口內二維碼,即有機會獲得微信紅包1個或電子獎券,並可參與助力非遺公益活動及集卡活動,獲取其他禮品。消費者掃碼獲得現金紅包後,可選擇提現或助達利食品集團進行捐贈,還可點亮文化遺產項目來參與宣傳、傳播活動。消費者選擇助達利食品集團進行捐助的金額,將由達利食品集團全部捐贈給中國文化保護基金會,用於面向青少年開展非遺教育相關活動。該活動時間是“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

另外一款黃色罐裝的可比克薯片,文字則宣稱:達利食品集團將聯合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益基金髮起“快樂助非遺,紅包搶不停”公益行動……該活動時間是“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然而,在之後開展的調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市場上生產日期爲“2018年8月6日”的可比克活罐裝薯片,其罐身依然是助力非遺活動宣傳的包裝。

重罰3673萬元,可比克、豆本豆、和其正母公司達利被指爲“騙子”

騙局一個接一個?

隨着調查深入,執法人員發現,達利食品搞的該項活動是“謊言”一個接着一個。

漣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區分局局長郭波介紹,根據他們調查覈實,“中國文化保護基金會”根本不存在,而另一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益基金”早在2011年下半年就撤銷了。這就意味着可比克罐身廣告宣傳的與達利食品集團開展助力非遺活動的2個公益組織都不存在。

“這跟騙子有什麼區別!”郭波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直言,只不過更加隱蔽和高級,而廣大消費者很難察覺。

而在繼續調查中,監管部門還發現,達利集團實際發放紅包數遠遠低於其允諾的1.45億個,如果按照其承諾的數量算,活動期間產品市場投放總量應該超過4億個可比克薯片罐體。但是,據當地監管部門調查統計,達利實際投放總數僅9000多萬個(罐)。

“實際的紅包數量遠低於允諾的紅包數量,而且廣告宣傳的2個公益組織目前均不存在,這屬於虛假廣告,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郭波解釋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回應從“不清楚”到改口“失誤”

沂水當地執法人員可謂鍥而不捨,2018年10月12日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的達利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調查瞭解情況。

根據調查顯示,達利食品集團曾與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和福建省凱斯諾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過一份《項目捐贈三方協議書》,開展“快樂助非遺,紅包搶不停”活動,起止時間爲2017年10月5日至2018年5月31日。後來活動又延長兩個月至2018年7月31日。

但是爲何簽約單位是“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但產品包裝上卻顯示是兩個根本不存在的基金名稱,達利集團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不過,時間到了2018年11月8日,達利食品集團向漣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解釋稱,因爲廣告設計人員的“疏忽和理解錯誤”,導致有極少數錯誤標識(約6000張)混入生產和銷售環節。至於爲何活動結束但活動裝薯片還在生產,該公司解釋:2018年7月31日,活動結束,但本公司馬鞍山分廠在8月6日的生產過程中,誤將2400個印有“掃碼助非遺”文字的罐體投入生產,導致漣水市場上出現部分活動截止日期後生產的產品……

對於紅包數量問題,達利食品解釋稱:“如銷售實現預期,則我公司派出的紅包總數可達1.45億個,但最終能派出的量亦需消費者的實際購買數、兌獎數或棄獎數而最終確定。”

史上最嚴虛假宣傳處罰

持續八個月的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認爲達利食品集團打着捐贈非遺項目的旗號推銷商品,欺騙消費者,屬於虛假廣告,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目的是爲了引起消費者關注及利用消費者熱心公益的心理促銷產品,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爲。”郭波說。

經查明,“可比克活動裝薯片”已經銷售9182.6萬罐,每罐廣告費爲0.1元,合計廣告費用爲918.26萬元。漣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即對發佈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爲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2019年6月17日,漣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達利食品集團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達利食品集團處罰款3673.04萬元,上繳國庫。

對此罰單,外界有說法稱,這是史上最大的虛假廣告罰單。

達利聲明不認可從重處罰

對於此次事件,達利食品集團7月1日晚在其官網發佈聲明,其承認活動中確實存在“客觀過失”,是由於印刷供應商工作人員的疏忽,部分包裝印刷出現失誤。達利食品就此致歉,稱已深刻檢討、積極組織整改並已汲取教訓。

重罰3673萬元,可比克、豆本豆、和其正母公司達利被指爲“騙子”

但達利集團聲明稱,該活動是有效的,公司也將所得全部善款捐贈至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也已收到基金會的收款發票。

不過,京華食報發現,達利食品集團在聲明中並未亮出首款發票的影印件。

對於漣水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達利食品集團則表示不認可,其在聲明中稱漣水縣市場監管局從重適用《廣告法》處以鉅額罰款,“不符合錯罰相當的法律原則”,公司“將以法律途徑來捍衛自身權利”。

200億達利被指“抄襲跟風”做大

提到達利食品,可能並非消費者都能熟悉,但是提到“達利園”糕點、“好喫點”餅乾、“可比克”薯片、“和其正”涼茶、“達利園”花生牛奶、“樂虎”功能飲料,“豆本豆”豆奶,則是很多消費者耳熟能詳。

2015年11月20日,達利食品集團於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2018年,達利營收爲208.6億元,同比增長5.4%;淨利潤爲37.2億元,同比增長8.3%,淨利潤超過了明星企業康師傅與統一的淨利潤之和。

不過,達利這些年迅速規模做大,在業內被質疑歸功其“跟風”做得好。說得好聽點叫“學習”,直白點就是“抄襲”。

譬如,達利食品因爲跟風了當時特別火爆的好麗友的蛋黃派出了達利園蛋黃派,又以低於好麗友的價格加上廣告和營銷,一舉成功。可以說達利園就是踩在好麗友的名頭上位的。

而後,品客薯片進入到中國市場,達利食品也推出“可比克”,邀請周杰倫代言,再加上較低的價格,迅速吸引大批消費者購買。當然,類似的“跟風抄襲”產品還有和其正涼茶、樂虎功能飲料等。

不過,在食品界,抄襲確實也沒什麼好阻止的辦法。畢竟達利食品集團業績通過“跟風”+“營銷”做起來了。但是營銷若虛假宣傳,則不是爲所欲爲的事情了。此次可比克薯片營銷手段涉嫌虛假宣傳被罰,不管真相是否如其解釋的那樣,結果是:達利這次真的栽了,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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