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成安縣經濟開發區北漳北村黨支部原書記霍仲生違規收受禮品、加重羣衆負擔等問題。復興區城管局給予李輝、李森、魏洪亮調離執法崗位處理,復興區紀委監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監察大隊二中隊組長王中琪進行誡勉談話。

一、成安縣經濟開發區北漳北村黨支部原書記霍仲生違規收受禮品、加重羣衆負擔等問題。2018年春節期間,某企業送給北漳北村集體價值2520元禮品,霍仲生收受後發放給“兩委”幹部;2018年3月,北漳北村在對邯大路(聚厚大道)兩側門市確權登記時,按每間150元標準收取羣衆確權費共計22900元,霍仲生對此負有領導責任。此外,霍仲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法問題。成安縣紀委給予霍仲生開除黨籍處分。

二、曲周縣安寨鎮西三塔村黨支部原書記陳孟海、村委原主任朱書領騙取棉花補貼、亂收費問題。2015年至2017年,陳孟海、朱書領騙取棉花補貼9萬餘元,用於村務開支;2017年,陳孟海、朱書領在發放免費麥種時向羣衆收取卸車費1300餘元,並截留4500斤麥種用於發放誤工費。曲周縣紀委分別給予陳孟海、朱書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涉縣神頭鄉政府原水利員、禁牧小組負責人李廣健違規罰款問題。2015年,李廣健任神頭鄉禁牧小組負責人期間,在不具有行政處罰權的情況下,對不聽勸阻的放牧農戶進行罰款共計4300元,用於禁牧期間公務支出。涉縣監委給予李廣健政務警告處分。

四、復興區城管局工作人員違規收費問題。復興區城管局監察大隊二中隊協管員李輝利用管理先鋒西路市場的便利條件,安排商販田某某向在該市場擺攤的商販收取5至10元不等的費用,且不提供收費票據。田某某陸續將違規收取的445元交給李輝或協管員李森,直接用於李輝、李森和協管員魏洪亮個人日常消費。復興區城管局給予李輝、李森、魏洪亮調離執法崗位處理,復興區紀委監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監察大隊二中隊組長王中琪進行誡勉談話。

五、永年縣劉營鎮東睢寧村黨支部書記劉彥峯未及時向羣衆發放高速、綠化佔地補償款問題。2019年1月27日,東睢寧村黨支部書記劉彥峯從劉營鎮財政所領取2018年夏季高速、永合線綠化佔地補償款17.56898萬元,未及時向羣衆發放,引起羣衆上訪造成不良影響。劉營鎮黨委給予劉彥峯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邯鄲市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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